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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12010148762P/2022-00077 文  号 灵民发〔2022〕16号 生成日期 2022-02-19
责任部门 灵武市民政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
所属“五公开” 决策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灵武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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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民政服务机构:

现将《2022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灵武市民政局

                                            2022年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

2022年全市民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区民政工作会议、灵武市第六次党代会和全市“两会”部署,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为目标,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化改革创新,切实兜好基本民生底线,加快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持续提升基本社会服务水平,奋力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在谱写建设先行区和继续建设美丽新宁夏的灵武新篇章中展现民政担当,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兜住兜牢民生底线

1.巩固拓展兜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巩固和拓展兜底脱贫保障成果,保持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建立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对脱贫人口中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继续按照规定纳入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按困难类型给予专项和临时救助,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加大低收入人口救助力度,将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含低保边缘等易返贫致贫人口)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落实自治区、银川市规定要求,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严抓救助规范与监管。严格落实《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困难群众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开展2018年以来临时救助审核审批核查整改,全面完成审计署社会救助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开展乡镇(街道)社会救助情况(含2018年以前临时救助)专项审计,建立3000元及以上临时救助市民政部门复核制度,切实加强临时救助资金审核审批监管。加强特困供养救助资金使用监督检查,落实供养机构社会供养人员、政府兜底供养人员分类记账制度,制定政府集中供养人员月度“吃、穿、用(生活用品)”费用指导意见。推进民政与教体、人社、住建、卫健、应急、医保、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和金融机构信息数据共享,建立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机制和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持续开展低收入人口常态化监测。推进社会救助动态监管,定期开展复核复查,适时调增、调减、退出和停发救助金,坚决整治“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等问题。

3.提升基层民政经办业务能力。严格贯彻执行上级社会救助政策法规,梳理编印社会救助综合业务政策法规汇编,制定集申请、民主评议、公示、核查评估、审核、审批于一体的通俗易懂、便于操作的基层民政经办业务指南。建立健全基层经办业务月调度会、基层经办业务技能季度培训制度,持续加大基层经办人员业务技能培训,提升经办服务能力。加快社会救助工作由“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开展寻找救助对象惠民行动,设置救助服务热线,动员全社会力量主动发现救助对象,让困难群体及时得到救助。有效发挥急难社会救助制度作用,特殊紧急情况可不受户籍、区域、家庭等限制,在急难发生地申请、审核并实行“小金额先行救助”,事后补充说明情况;压紧压实乡镇(街道)责任,用好用足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全面落实“先行救助”“分级审批”政策规定,采取“跟进救助”“一次审批、分阶段救助”等方式,增强救助时效性;持续开展“救急难”工作,强化市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及时化解人民群众遭遇的各类重大急难问题,坚决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事件发生。

4.加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健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服务功能,加快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依法做好未成年人收留、抚养,协调做好监护评估、个案会商、服务转介、精神关怀等帮扶救助,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宣讲。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委托运营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同步做好儿童走访、评估、教育、心理辅导、家庭养育能力培训和社区照顾等工作。指导推进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加大基层儿童业务骨干、儿童之家运行考核监管,抓好儿童信息摸底排查、登记建档和动态更新,以及社会散居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

5.抓好流浪乞讨救助管理服务。持续开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做好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照料服务、救助寻亲、街面巡查和落户安置。

二、加速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6.抓好重点项目建设。落实责任,明确时限、时间节点,加紧完成中心敬老院改造提升(一期)、老年养护院等2021年以前实施项目竣工验收、结算审计、资金拨付,尽快收尾2021年现有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与农村老饭桌维修改造、“4+5”新建城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老饭桌)、老年养护院配电箱迁移及配套设施完善项目,抓好老年养护院康养、中心敬老院改造提升(二期)、镇河塔日间照料中心(康养中心)迁移、马家滩镇(西三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东塔镇梨花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提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饭桌)能力政协提案项目建设,跟进督办民族福利院消防提升、水木灵州社区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规划实施黄河东岸现代旅居康养一体化项目,全力夯实养老服务体系基础。

7.抓实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规范与监管。围绕满足城区老年人一公里供餐需求,科学布局,优选社会餐厅,完成城区10个社会化老年人供餐点设置。公开引进有资质、有实力社会力量,抓好育才街、鼓楼、西苑3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细化优化考核办法机制,加大规范化经常化督查监管,倾力提升日间照料中心、老饭桌服务质量。调整优化政府购买7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服务内容。扩大乐龄大学(社区老年人大学)覆盖面。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推行集中供养人员患病就医照护、慢性病康复购买服务。完善中心敬老院服务功能设施,预留保障床位空间,向社会老人开放剩余床位。持续开展养老服务礼仪、养老照护技能、安全生产培训,提升养老综合服务能力,促进养老服务提质增效,中心敬老院、第二敬老院争创银川市三星级养老机构,扩大优质服务养老品牌对外宣传和影响力,全力提高养老机构入住率。

8.持续推进养老服务智慧化、信息化。加紧推进2021年日间照料中心、老饭桌电子监控、400套智能手环(胸牌)与养老服务微信小程序融合运行,进一步统筹机构、日间照料中心、老饭桌信息化设施设备资源,加快构建灵武市智慧养老公共管理服务大平台,全面推行线上线下智能监管与服务。

三、持续推进基层治理

9.深入推进社区治理。加大“55124”模式推广力度,指导推动基层全面落实村民代表会议、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制定印发进一步规范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实施方案,开展“两约”工作自查整改专项行动,指导村(社区)规范修订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健全完善“有事好商量,有事会商量”机制,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深入开展城乡社区(村)“民主协商月”活动,充分调动村(居)民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提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能力水平,为推动“街道吹哨,部门报到”举措落实、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创新、争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奠定基础。依据《灵武市村(社区)网格员管理考核奖励办法(细则)》,细分网格化管理责任区,做好全市村(社区)网格员教育培育、补录考核工作,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推进社区工作职业化、专业化进程。学习借鉴中宁等县市区做法,协同审批服务管理、司法等部门梳理公布社区服务管理证明事项负面清单,持续推进“社区万能章”专项治理暨基层减负专项整治。强化综合协调服务,尽快解决隆辰社区服务中心用房问题。

10.深入推进社会组织治理。深度应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管理平台系统,加大常态化培训指导,抓好社会组织年检;加大不按时参加年检社会组织行政处罚力度,对连续两年未年检社会组织依法进行撤销登记、一年未年检社会组织列入异常名录。严格落实校外培训机构“营改非”要求,抓好校外培训机构“营改非”后备案、年检、监管。持续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打击非法社会组织、防范非法集资等系列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信鸽协会不规范运行问题,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健康有序发展。抓好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落地见效,为谋划实施2022年项目打好基础、总结经验。加强第三方运营机构监管考核,全力释放扩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培育力、孵化力、影响力,力争2022年底孵化备案类社会组织至少30家,孵化注册类社会组织6个,提升发展社会组织6个,打造品牌型社会组织2个。精心编制实施2022年灵武市公益创投项目,加大自治区、银川市公益创投项目资金争取,加快孵化培育一批热心公益、扎根基层、为民服务、为民政所用的优势特色社会组织。

11.推进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慈善事业良性发展。统筹加快乡镇(街道)社工站标准化建设、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运营和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实施,加大社工人才培训扶持,动员社区工作者、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网格员、社会救助入户核查员等人员积极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考试,力争2022年底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人数同比增长20%以上、每个社区拥有2-3名以上专业社会工作者。举办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培训班,指导全市各单位深度应用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努力提高志愿服务活动及时录入率。持续开展扶贫帮困志愿服务活动,打造一批志愿服务品牌项目,推动志愿服务专业化、品牌化。全面规范灵武市慈善会运行,提升慈善募救力度和实效,全力扩大慈善影响力,引导全社会崇德向善。

四、规范专项社会事务管理

12.进一步优化服务、规范婚姻登记管理。结合银川市设施设备支持,完善离婚调解室等功能,强化婚俗文化氛围营造,规范优化结婚、离婚登记流程,加强经办业务技能培训,全面提升服务效率。抓好婚姻登记档案数字化整理,确保婚姻登记信息录入合格率达到100%。弘扬健康婚俗文化,加大婚前医学检查,努力提高婚检率。

13.进一步深化整治、严抓殡葬管理改革。全面系统摸清全市殡葬事业发展现状,研究出台《灵武市加强和规范全市殡葬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统筹各级各部门力量有序有效开展全市殡葬管理改革各项工作。深入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突出解决公益性墓地价格偏高、超标准超范围收费、公墓陵园和农村公益性墓地未经审批或审批手续不全、散埋乱葬等问题整治,以及崇兴镇、郝家桥镇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收尾,争取及早开工建设灵武市殡仪服务中心。推进殡葬移风易俗,落实禁燃禁放措施,倡导文明祭扫,推行网上祭祀,确保清明节、中元节祭扫安全。

14.进一步做实基础、规范区划地名管理。落实全区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第四轮联合检查任务,完成盐池—灵武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第四轮联合检查工作,做好行政区域界线争议纠纷隐患排查、管控和处置,完成乡(镇)数字化勘界收尾。注重“千年古县”品牌及第二次地名普查成果运用,完成中心街门牌设置。建立地名命名、更名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加强地名命名、更名管理,稳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

五、紧抓民政领域安全生产

15.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压实养老、殡葬、婚姻、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等机构(场所)疫情防控责任,抓实抓细各项防控措施,突出养老服务机构封闭式管理,健全监测预警机制,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加强防疫物资储备,保持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持之以恒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16.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格执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纵深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持日常监管与重点督查相结合,紧盯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坚决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民政事业安全健康发展。

六、坚持不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17.全面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领导。牢牢把握机关政治属性,完善制度机制,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决策部署,把党的领导体现到民政工作的各领域和全过程。坚持好干部标准,优化干部培养选拔,强化干部管理监督,深化民政干部教育培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

18.着力推动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扎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深化理论武装、夯实基层基础、推进正风肃纪、健全制度机制为重点,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扎实开展“改进作风提升质效”专项行动,引领全系统党员干部讲政治、守纪律、转作风、优服务、提质效,巩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满意”模范机关创建成果,争创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19.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切实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要位置,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认真排查政治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加强微信工作群、短信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宣传阵地管理,坚持报告会、培训班、论坛讲座报备审批制度,引导全系统坚定理想信念,站稳政治立场,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

20.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自治区“八条禁令”,纠治“四风”,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述职述廉述法制度、“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党务公开制度、廉政谈话制度、主要负责同志“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等廉政建设制度,做到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长效化。

21.持续加强民政基础工作。全面加强公文处理、保密宣传教育、政府信息公开、对外宣传(信息编报)、信访维稳等工作。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加强重大事项特别是集体决策跟踪督查问效。加强统计分析、统计监督,注重统计数据开发利用。强化资产管理和项目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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