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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81-108/2019-00001 文  号 灵民发〔2018〕393号 生成日期 2018-12-27
责任部门 灵武市民政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
所属“五公开” 结果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灵武市民政局2018年工作总结暨2019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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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改善民生、为民解困,以提升能力规范管理、优化服务为抓手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报告如下

一、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学习、提高站位,切实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并将学习教育活动与“学查改”干部作风整治和“三转一高”活动相结合,建立了单位及个人的问题整改台账,实行整改“销号”并做到整改一件销号一件。一年来,干部工作作风和干事创业的热情普遍高涨。

(二)对照巡察反馈问题,积极整改落实,切实提高服务救助对象的能力和水平。

针对银川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我局存在的2大类23个问题和不足。我局严格按照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通过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方式,压实责任,提高服务救助对象的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截止8月份,已建立整改工作长效机制2个、完善工作制度3个,有力地促进了全局干部职工服务弱势群体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社会福利慈善工作扎实有效推进,惠及全市近万名救助群体。

全年共计发放残疾人生活、护理补贴902.7万元(其中为2868人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6105852元、为3017人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921120元);摸查困境儿童373人(其中家庭困境29人,自身困境75人,监护困境174人,临时困境95人);建成儿童之家29个;为12名残疾人安装了假肢;为7名“先心病”儿童免费做心脏康复手术;为1031户高龄老人发放救助资金608.2万元;为271名(其中低保家庭大学生5人,困难家庭大学生266人)应届大学生发放困难家庭大学生救助金共计81.4万元;为172名孤儿发放养育津贴115.6万元(其中:父母双亡的孤儿17人,每人每月发放833元,共计发放169932元;事实无人抚养孤儿155人,每人每月发放531元,共计发放986036元。)

(四)社会事务管理工作稳步推进。

完成《灵武市标准地名志》(约40万字),《灵武市标准地名词典》(约37万字)、《灵武市标准地名图集》、《灵武市标准地名录》等4本书籍的编纂工作,并已通过专家组的评审;先后召开群众大会测评、专家论证会、标注行政区划图、撰写《灵武市撤乡设镇社会风险评估报告》等具体工作,积极争取设立兴灵乡,撤销梧桐树乡设立新华桥镇工作。目前兴灵乡的设置已基本通过自治区民政厅认可,已报自治区政府研究。撤销梧桐树乡设立新华桥镇事宜经银川市人民政府批准也已上报自治区政府等待审核。全面完成街道办街、路门牌的安装设置工作,截至目前为止共安装城区新型二维码标牌:中门牌3916块,并与10月中旬完成2块乡镇牌,13个居委会二维码编制工作。预计10月底完成全部城区标牌设置任务。

(五)退役军人管理服务工作细致周到,无越级信访事件发生。

完成全市3133名退役军人的信息采集录入工作;通过申报新增重点优抚对象57人;完成488名重点优抚对象的信息核查工作;成立解决退役军人安置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对我市退役军人安置遗留问题进行调查核实,203名安置后下岗失业退伍军人的信息核查和参战23名涉核人员信访维稳工作稳步推进。目前165名退役士兵开始进入体检阶段。

二、项目工作进展顺利

一是争取自治区老龄办项目资金200万建设我市临河镇金色港湾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目前该项目建设进展顺利,主体工程已完工,并进行了竣工验收。二是对我市6个日间照料中心运营情况进行了督查,并对存在问题进行了通报,督促街道办做好日间照中心的运营管理和设施设备采购工作,将枣香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按照相关程序移交给街道办事处,明确了具体职责。三是老年养护院主体已封顶,一至三层墙体砌筑完成,正在进行楼顶造型及四层墙体砌筑工作,年底完成竣工验收。

三、创新工作完成情况

(一)成功申报“千年古县”。在自治区民政厅大力支持下,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我局高度“千年古县”的申报工作,组织人员编写《千年古县-灵武》书籍、拍摄申遗专题片、撰写申报材料,先后6次召集专家征求意见4次赴京汇报工作。2018年1月18日,经中国地名文化遗传保护促进会专家组审定,我市被正式评定为“千年古县”,这是宁夏历史上首个获此殊荣的市县。灵武“千年古县”申遗成功,为今后把地名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品牌优势和发展优势提供了有力的支撑,为我市今后文明发展、科学发展、生态发展起到了催化作用。同时,对于提升灵武外部形象、扩大对外知名度,打造灵武“文化大市、旅游强市”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争创自治区双拥模范城“三连冠”城市。上半年我市向自治区双拥领导小组申报创建自治区双拥模范城“三连冠”,征求我市双拥成员单位意见后,出台《中共灵武市委员会 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灵武市争创自治区双拥模范城“三连冠”实施方案的通知》。5月份召开我市双拥工作联席会议布置双拥工作。7月份顺利通过自治区双拥领导小组对我市双拥工作的中期考评。

(三)出台《灵武市临时救助办法》。为全面贯彻国务院、自治区政府文件精神,着力规范临时救助的对象、范围、标准、程序,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强资金保障,强化监督管理,结合我市市情,经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出台《灵武市临时救助办法》(灵政发﹝20181号)文件切实提高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能力

四、职能工作完成情况

(一)社会救助工作成效明显,城乡困难群众生活得到明显改善。

一是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银川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银政办发〔2018〕163号),将城市居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570元提高到62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年3800元提高到4000元,现我市有城市低保对象1106户1924人,累计发放资金1051.85万元;有农村低保对象3728户6028人,累计发放资金2889.74万元。全年城乡低保共发放低保金3941.59万元。发放开斋节和古尔邦节生活补助286.85万元;发放春节生活补助47.74万元;发放冬季供暖补助292.12万元。春节期间发放827.66万元慰问金。总计全年共发放资金5395.96万元。 二是全年医疗救助共1017人,发放城乡医疗救助资金659.87万元。三是全年共发放临时救助金280万元,其中市局发放救助金60万元,各乡镇和街道办发放救助金220万元,救助困难群众2100户6500人。为我市14个贫困村中未纳入低保对象的低收入家庭共有793户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18.95万元。四是全年为315名分散特困人员发放供养经费316万元,为90人次特困户支付医疗费7万元,发放冬季供暖补贴12.52万元。为特困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5.66万元。为140人次特困户支付医疗费 15万元。

(二)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精准有力。

2018年共核对我市享受高龄老人津贴的人数为122人,检出不合格0人;核对新增城乡低保391户572人,检出车辆不合格97户110人,社保不合格79户85人,房屋超标2户;核对已享受城乡低保户1874户5402人,检出车辆不合格308户320人,社保不合格452户458人,房屋超标2户;6月份至今核对工商907户2267人,不合格97户106人,核对医疗救助155人;核对临时救助457人;核对特困供养29人;核对低收入家庭1627户4068人,合格979户2448人,不合格643户1608人,其中车辆不合格328人,保险不合格361人,工商不合格98人。

(三)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精准衔接。

根据《关于印发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灵政办发[2017]74号),组织各乡镇民政工作人员对全市各乡镇低保户和扶贫户情况进行入户核实,确保将未脱贫贫困户进行兜底保障。我市共有未脱贫贫困户419人,其中60岁以上(健康、非低保)单老户11人,60岁以上(健康、非低保)双老户64人,残疾(非低保、非大病)125人,大病非低保35人,慢性病(非低保、非大病、非残疾)184人。经过入户走访,419户未脱贫贫困户中,237人已纳入低保系统,23人享受高龄补贴,23人为特困供养人员,将符合条件的24人申请低收入家庭,其余112人不符合条件不予纳入。

(四)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扎实开展。

一是稳步推进星级和谐社区考核工作。指导谢家井社区通过全面验收,成功申报银川市五星级和谐社区。全面完成全市70个行政村村委会、15个社区居委会信息录入工作以及基层群众性自治区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的打印、发放以及法人更换之后的换证工作。三配合灵武市人民政府做好国营灵武农场社会职务移交工作。根据2018年3月22日签订《宁夏回族自治区国营灵武农场办社会职能移交协议书》的相关内容,涉及民政部门的公共服务职能等各项社会事务工作我局已经全部接收。积极申报2018年民生计划城乡社区服务站建设项目,对申报成功灵武农场社区服务站项目,加强与城区街道办事处的沟通协调,目前城区街道办事处农场社区项目已经全部装修完毕,进驻办公。全面开展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按照《关于做好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拟定我市《灵武市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审议稿),确定全市23个行政村为首批试点农村社区,目前此项工作正按照方案内容在全面推进。深入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工作,贯彻落实好做实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和村监会工作,强化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在农村社区治理中的作用,不断推进城市社区“减负增效”,进一步提升城乡社区治理能力。认真督促实施《灵武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梧桐树乡为试点乡镇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五)社会组织管理与服务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全面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有57家民办非企业单位、66家社会团接受监督检查,对38家应检未检社会组织进行公告,对1家申请注销的社会之办理注销登记;二是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程序。目前,全市共有登记备案社会组织205家(其中民办非企业93家,社会团体112家),业务范围涵盖了政治、经济、科技、农业、文教、卫生、体育、社区服务等诸多领域。2018年我市新成立社会组织23个(其中民办非企业单位11个,社会团体12个);三是大力开展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根据上级部门相关文件的部署要求,我局联合灵武市公安局联合下发《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方案》,自2018年6月4日至12月31日,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开展。四是打击整治社会组织非法集资、“扫黄打非”以及社会组织管理清理整治工作活动。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以及银川市相关文件的决策部署,全面掌握我市社会组织非法集资风险底数,制定下发了《灵武市民政局关于在全市社会组织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方案》(灵民发〔2018〕180号),督促各业务主管与我局共同抓好全市社会组织涉嫌非法集资的风险排查。自2018年5月25至2018年8月10日,积极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的专项排查、自查工作。活动开展以来,根据各单位报送的总结以及统计表情况来看,暂未发现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讯息内容。五是指导宁夏智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在镇河塔社区推进贫困人口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共实施社区活动数量16个,个案服务10例,小组工作5组,开展社会工作宣传5次,完成社会工作督导12次。通过项目的实施,不仅丰富了社区居民的日常生活,更是帮助他们对生活、就业的态度有一定改变,部分居民能够主动就业。六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工作能力,推进灵武市社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同时为2018年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备考,特举办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以及社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培训班,通过培训,我市2018年共有15人通过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全市取得社会工作师和助理社工师的人数达到50人。

(六)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切实有力。

一是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为各类重点优抚对象发放定期定量抚恤补助金375.08万元,医疗门诊费补助35.6万元,冬季供暖补助19.52万元,发放临时性生活补贴29.1万元;支付花14.1万元为282名重点优抚对象免费体检;为3名一至六级残疾军人报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3万元。大病医疗救助80人次10万余元。为86人发放自主就业金344万元;发放家属优待金233万元。为73人发放义务兵高原兵优待金109.5万元。为101名边防兵买意外综合保险1.4万元。为33人退役军人发放学习驾驶证补助资金11.55万元。二是利用春节、八一慰问等重大节假日慰问驻灵部队及银川警备区等10个部队,慰问优抚对象和现役义务兵家属1476人次,慰问金额达107.3万元。支付14.5万元慰问参训民兵预备役和参加宁夏军区比武竞赛比武人员、召开驻灵部队退伍军人欢送会,切实提高军政军民团结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三是举办“八一双拥晚会”和9月30日“烈士纪念日”活动提高“双拥模范城”创建水平;四是召开议军会,支付219.9万元为部队办实事,解决了驻灵部队官兵生产、生活实际困难。五是退役军人安置服务工作安置3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转业士官到机关事业单位上班,并发半年待安置期间生活费 1.03万元;组织75名退役士兵参加退役士兵就业现场招聘会;举办2018年退役军人SYB创业培训班一期。

)老龄工作健康发展。

一是开展了“敬老爱老筑和谐 党的十九大精神放光彩”老年人迎新春趣味比赛活动;二是组织灵州媚老年艺术团参加银川市第四届银川市老年人广场展示赛,获得第二名优异成绩;三是组织老年书画协会参加银川市第三届军地老年人现场书画大赛并取得优异成绩,有6位书画爱好者得到了表彰;四是举办了“礼赞新时代,浓浓敬老情”全市老年书画展,共展出书法、美术作品50余幅;五是开展经济困难失能老人生活补助发放工作,共发放补贴8.995万元。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今年,共对2017年参加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民政服务对象四类人群理赔46件、理赔人数46人、理赔金额40.2万元。对3559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21.354万元,对我市百岁老人进行了摸底核查,对全市9名百岁老人进行了春节慰问,发放慰问金1.8万元。在全市设置10个老年卡办理点,更换卡片式老年优待证共计17972张。

认真做好社会事务工作

1.规范开展婚姻登记工作婚姻登记工作按章办事,秩序井然有序。全年共办理婚姻登记3295对,其中:结婚登记1393对,离婚登记553对,补发结婚证1268对,补发离婚证81对。全部合法有效,登记合格率100%。

2.有序开展行政区划与地名管理工作一是完成灵武市与盐池县7号界桩到8号界桩31个点位界线复核工作任务,用北京54坐标转化为大地2000坐标制成影像图。把灵武市与盐池边界线展现出来,解决长期边界划分不清的历史遗留问题。二是由我局牵头,青铜峡市民政局配合,成立边界划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系工作会议,共同研究制定了《灵武市─青铜峡市第三轮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联合开展相关工作。

3.落实殡葬及流浪乞讨人群救助工作一是今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23人,计1.9万元。二是大力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奠。春节及清明节期间,由电视台滚动播出文明祭祀、绿色祭扫宣传片。发放宣传单1万份、沿街摆放130多梵烧箱,供市民梵烧冥币纸钱。并出台了《灵武市2018年清明节群众祭扫服务保障工作方案》,为保护群众祭扫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文明、和谐、有序开展。三是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绿盾2017自然保护区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出台了《灵武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对自然保护区乱埋乱葬行为进行了规范。联合发改、国土等9个部门出台了《灵武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对全市殡葬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并将情况上报区民政厅,为下步殡葬改革打下坚实基础。同时草拟了《灵武市公墓建设总体规划方案》,对未来十年公墓建设规范、发展方向等做出估测。四是与有关单位联合对回汉公墓进行了相关的业务检查,督促公墓尽快完善有关工作制度,摸清有无违反建造、出售超规定面积墓穴严格控制占地标准,公墓的销售价格管理规定,出售墓穴明码标价,有无在价外加价出售穴位以及实施价格欺诈、价格垄断行为。

4.扎实推进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工作。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城乡社区“儿童之家”建设工作的通知》(宁民发〔2018〕13号)要求,到2020年我区要实现城乡社区“儿童之家”全覆盖。按照完成目标时间节点要求,今年我市“儿童之家”建设任务为29个,其中17个建设补助资金由自治区财政支持,12个由我市本级财政自行筹备。自接到上级文件后,我局组织各乡镇民政人员认真调查核实,做到情况请、底数明,严格按照“儿童之家”的建设要求仔细筛选,最终从66个未建立“儿童之家”的行政村中确定了29个儿童之家的具体建设位置,现建设补助资金全部拨付到位,29个“儿童之家”建设任务也都按期完成。

(九)积极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邀请银川消防安全培训机构到局机关对全体干部职工、福彩中心部分工作人员、三家养老服务机构部分工作人员及入住老人消防安全集中培训2期,培训人数累计200余人。二是对三家养老服务机构进行各类安全检查9次,发现指出安全隐患20处,下发整改通知书27份。三是在三家养老服务机构及彩票发行中心开展了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宣传工作。在局机关、养老服务机构、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四是在局机关及养老服务机构、彩票发行中心开展了“两部规章”宣贯工作。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2019年,我局继续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首要任务,认真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进一步跟进工作措施、创新服务方式、加强工作力量,推动重点工作有效落实。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提升社会救助效能。严格按照民政部、自治区民政厅的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农村低保工作的专项治理工作,做好农村低保工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为脱贫攻坚做好兜底保障工作。加大孤儿提标扩面的政策宣传,做到使符合条件的孤儿都能纳入到保障范围。认真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的发放,做到应补尽补、应退尽退,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

(二)开展星级和谐社区创建,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开展第十届城市社区换届选举以及第十一届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继续贯彻落实好做实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和村监会工作,强化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在农村社区治理中的作用,进一步提升农村社区治理能力;积极申报2019年度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开展星级和谐社区创建和评定工作;继续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继续做好全市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的备案、登记、年检以及监督执法工作。

(三)推进养老产业发展提升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水平。督促临河镇做好金色港湾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运行管理。监督保险公司做好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的理赔工作。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人生活补贴动态管理工作,及时将补助资金发放到位。开展敬老月百岁老人慰问、老年人文体活动等相关工作。

(四)扎实做好退役士兵服务保障工作。结合民政部、民政厅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的开展,认真做好新形势下,退役士兵的信息采集和权益保障工作。

(五)着力提升民政公共事务管理服务水平。一是全面完成《灵武市标准地名志》、《灵武市标准地名词典》、《灵武市标准地名图集》、《灵武市标准地名录》编辑工作。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县、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数字化和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工作和灵武市城乡二维码长余辉新型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完成灵武市县域地名规划和全息全景图制作工作。二是进一步提升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婚姻登记质量,重点推进婚姻家庭辅导工作的开展,有效预防和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促进家庭和谐稳定。三是夯实慈善创建事业成果,规范社会组织运行服务管理。巩固好慈善城市创建成果,加强福彩公益金的管理,开展多项扶贫济困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强化社会组织审计和执法监督、加强社会组织廉政自律教育等方式切实加强和规范社会组织管理。四是以加强殡葬执法,清理殡葬市场为重点,推进殡葬环境整治和改革,转变殡葬系统行业风气,提升殡葬为民服务水平。

(六)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在全市范围内倡导发展节地生态葬,革除丧葬陋习,进一步减少丧葬用地和资源浪费,减轻丧葬造成的环境污染。加强公益性公墓的管理,规范服务标准。改善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困难群众殡葬救助制度。

(七)抓好项目管理运行。一是全面启动儿童福利院的运营,让城市农村困境儿童入住福利院,为他们提供衣食住行学,解除孩子亲属后顾之忧,让孩子们享受党和政府的温暖。二是继续扩大第二敬老院特困人员的入住率,力争实现全市特困人员入住全覆盖。三是完成老年养护院室内外装修、设施设备的采购等工作,积极与市医院对接做好康养结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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