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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81-108/2018-75601 文  号 灵民字〔2018〕1号 生成日期 2018-08-06
责任部门 灵武市民政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所属“五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对市人大十七届二次会议 第32号《关于在灵武市城区实施二维码智慧门牌的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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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永江委员:

王永江委员提出的《关于在灵武市城区实施二维码智慧门牌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接到关于在灵武市城区实施二维码智慧门牌的建议,我局对此项工作给予特别重视,并认真做了部署,指派我局区划地名办公室负责该提案的落实及实施。现将该项工作的实施情况答复如下:

由民政局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地名条例》和《地名标志》(GB17733-2008)等法规及国家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灵武市街道办与东塔镇地名标志设置方案》。

1.经实地踏勘,我市共49条街路巷需设临街门牌10311个。已由石家庄博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前期门牌绘图新型二维码的编码,现已编码完成。经过前期招标,由宁夏鼎飞翼商贸有限公司中标。目前已完成十五条街路,2400块门牌的安装工作。后期将加快安装进度,预计八月底完成城区门牌安装工作。

2.同时民政局对市内新建、延长的道路增设了一级标牌,共设置标牌116块,于今年3月完成安装,并验收通过。

 

 

 

 

                          灵武市民政局

                          2018年8月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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