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工作成绩突出、示范带动作用强等评选推荐要求,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等方式,在广泛听取意见、组织推荐和初审复审的基础上,经灵武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推荐2023年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集体2家和先进个人5名(具体名单如下)。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集体:灵武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灵武市教育体育局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个人:
丁 媛 灵武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负责人
马志凯 灵武市公安局民警
杨 林 灵武市临河镇儿童督导员
刘金海 灵武市郝家桥镇崔渠口村儿童主任
贾志梅 灵武市东塔镇城一村儿童主任
为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灵武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951-4012349
联系地址:灵武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灵武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