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单位全称:灵武市科学技术局
规范简称:灵武市科技局
加挂牌子:灵武市地震局
单位性质:组成部门
单位级别:正科级
机构设置:内设机构3个
办公时间:夏季作息时间(8:30—12:00;14:30—18:30)
冬季作息时间(8:30—12:00;14:00—18:00)
(周一至周五,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951-4021563
办公地址:灵武市镇河路羊绒管委会大楼四楼西
二、主要职责
组织拟订全市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并督促实施;研究提出统筹推进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全市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牵头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组织拟订促进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学研结合的政策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负责科技领域执法工作。
贯彻执行有关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组织制定本地区防震减灾规划和计划并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负责地震宏观观测管理、地震灾害损失预测评估、震情速报工作,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负责地震领域执法工作。
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法制审核和执法监督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法制审核等工作。
(二)综合科技室
负责拟订全市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并督促实施;研究拟订全市高新技术发展和重要科技政策并督促落实;参与制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议;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指导全市各类科技园区发展建设;承担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研究提出促进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学研结合的政策建议并监督实施。
(三)地震监测预防室
负责地震监测台网的观测、检测、传递、分析、处理信息,对震情、灾情、异常进行核实及上报,组织地震会商,负责对地震前兆的信息检测、传递、分析、处理,对可能发生地震的地点、时间和震级提出预测。拟制地震会商意见,推广地震科技成果。对地震违法行为提出行政处罚依据及意见。负责拟制本地区防震减灾发展规划和综合性防御对策。指导和监督检查社会地震综合防御工作。负责震害损失评估工作。对地震违法行为提出行政处罚依据及意见。负责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普及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