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承担人:
依据自治区科技特派员创业服务项目管理相关规定,我办决定于10月19日开始组织相关产业领域专家对承担2020年度自治区科技特派员创业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依据
1.《自治区科技特派员创业服务项目管理办法》;
2.各项目承担人提交的项目工作总结、项目技术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验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10月19日-21日
地点:灵武市科技局会议室
三、验收程序
由灵武市科特办聘请相关产业专家共同组成验收组,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采取集中汇报形式进行,由验收组专家通过查看项目内容完成情况,听取项目总结汇报,查阅相关资料,确定项目验收结果。
四 、验收准备工作各项目承担人要按照项目合同书内容,认真做好并准备项目总结及与项目相关的附件证明材料一式3份。
五、相关要求
1.科技局办公室负责做好会务工作。
2.请参加验收会议人员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程佩戴普通医用口罩,接受体温检测正常后进入会场。拟参会人员会前14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有区外出差旅居史的,须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参会。
3.请参会人员认真填写《新冠肺炎流行病学调查表》(附件2),如存在调查表中所述情况的请予以报备,
附件:2020年自治区科技特派员创业项目验收清单
灵武市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