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灵武市科技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全委会议和中央、自治区科技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目标任务,对标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按照灵武市“1535”生态经济体系部署要求,着力在优化创新环境、落实创新政策、提升服务能力、壮大创新主体、加速成果转化上下功夫,为推动科技创新攻关、企业转型升级、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现将灵武市科技局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计划报送如下: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推进全面创新改革,优化科技创新环境。发挥市本级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推进灵武市工业转型升级、促进科技研发投入提供强有力支撑。依托《灵武市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2020修订)》,从加大财政科技创新投入、提升企业创新主体能力、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强企业科技创新引导、创新人才服务方式等方面全方位推动科技创新,为科技创新按下“加速键”。2021年市本级政策奖补资金预计兑现667.75万元,目前已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二)积极培育创新主体,激发科技企业活力。健全完善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机制,坚持培引并重,以《自治区科技型企业培育行动实施方案》为指导,建立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后备库,培育分梯队的创新型企业集群。组织新澳羊绒、兴源达等6家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组织绿先锋、金灵州种业、新澳农牧等5家企业申报自治区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组织丹富粮油、亿能环保等2家企业申报科技“小巨人”企业。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39家,备案自治区科技型中小企业13家。上争科技创新资金1436.43万元。
(三)改进科技工作作风,提升精准服务质效。以“改进作风提升质效”专项行动为抓手,将“严细深实勤俭廉+快”的工作作风贯穿科技工作始终,打响“党旗领航 科技赋能”品牌,科技局党支部晋升“四星级”党组织,成功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模范机关。制定《灵武市科技局关于开展“五链联动”活动的实施方案》,把科技创新服务重点放在支持、扶持企业上,细化完善灵武市科技创新奖励扶持政策,组织干部职工深入重点企业开展项目梳理凝练、创新人才引育、创新成果转化、创新政策宣讲等活动,深入企业80余家,开展科技服务100余次,帮助企业申报自治区、银川市各类科技创新项目50余项,归集研发投入11亿元(含宁东)。
(四)柔性精准引才引智,推动产学研用合作。鼓励支持企业为主体,柔性精准引才引智校企合作。搭建人才交流渠道,帮助企业对接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资源、人才资源,进一步推进政、校、企产学研合作,推动兴源达、夏能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斌亚琦与天津工业大学,新澳农牧与宁夏大学等高校院所合作,形成“企业+院校+科技团队+科研人员”的一条龙人才助力机制,全方位为企业提供人才核心力支撑。成功在养殖园区举办“优质乳工程研究生实践基地”“奶牛健康养殖试验示范基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博士(专家)宁夏灵武工作站”揭牌仪式,全面推进高产奶牛良种快速繁育等新型关键技术研发应用,引进教授3名,博士研究生4名,硕士研究生9名,目前已完成120头克隆受体牛移植和411头胚胎受体牛移植工作。
(五)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孵化器建设。建设灵武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利用原中银大厦5-8楼分两期建设,两年内创建为自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五年内创建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市科技局在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拟定《灵武市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方案》,经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讨论,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核通过。目前,项目建设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六)解决企业融资难题,优化科技金融保障。创新科技金融模式,切实帮助企业纾困解难、稳定发展。充分发挥科技型中小微企业4000万元风险补偿专项资金作用,引导财政扶持资金由“后补助”向“前支持”转变,解决“重技术、轻资产”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根据《灵武市“科技创新贷”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引导和撬动金融资本支持中小微企业科技研发、成果转化,为科技型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目前已推动20家企业贷款23笔,共计8287万元。
(七)立足优势发挥潜能,建好本土人才队伍。全面落实自治区政府《关于坚持和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的意见》,重点发挥科技特派员在成果转化和应用推广中一线作用,进一步完善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服务机制。积极培育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进一步强化队伍整体素质,动态调整科技特派员队伍,调整后共有农业科技服务人才185名,同时,引导科技特派员围绕创业创新链,全方位、多角度提供创新创业服务。截至目前,推荐自治区科技特派员创业项目13项,推荐银川市科技特派员创业项目11项。
二、存在的问题
(一)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少。一是企业创新能力不足。我市主要围绕羊绒、再生资源等传统产业初加工为主,产品科技含量较低,大多数企业积极进行自主创新增强核心竞争力、实现转型升级的意识不强,企业创新能力总体比较薄弱。二是研发费用归集工作不规范。全社会研发投入经费统计数据工作滞后、不全面,大多数企业研发人员与财务人员配合不足,导致很多数据未能准确归集。
(二)企业创新能力不足。一是企业创新意识不强。虽然近年来我市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也在不断加强科技创新宣传培训力度。但企业整体创新意识不强,存在“等靠要”的思想,开展科技创新的主动性不够。二是企业研发能力弱。企业创新发展意识不强、能力不足,传统思维模式和惯性生产方式依旧。落地科技创新项目少,大多数企业没有培养专门的技术人才团队,科研设备和研发资金匮乏,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主导产品较少,缺乏核心竞争力。
(三)科技人才总量不足。主要表现才企业育才、引才意识不强。企业科技人才匮乏,尤其是产业领军人才、高层次人才以及高级生产技术人才严重短缺。人才和技术开发的深度还不够,仅仅停留在与高校、专家、人才有联系上,针对我市产业发展实际需求缺乏深层次的合作研究和有效的解决办法。挖掘、培养和使用本土人才力度不够。
(四)社会协同创新体系不全。一是公共技术创新服务体系不健全。我市制造业服务业发展整体相对滞后,特别是针对企业市场调研、研发设计、检验检测等科技服务业,在公共服务平台和服务机构方面存在较大缺失;二是政府各部门的协同性不够。虽然在政策协调上,政府各部门为推动科技创新纷纷出台了扶持政策,但缺乏有效的统筹协调和信息沟通,影响了财政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优化科技创新环境,释放科技创新动能。加大科技创新政策落实力度,积极对接自治区、银川市科技局,落实企业科技创新后补助项目、科技创新券、技术交易补助、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奖励等科技创新政策,举办创新政策解读班2期以上。依托《灵武市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2020修订)》,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支持引导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创新活动,力争2022年灵武市全社会研发投入增长18%以上。
(二)壮大创新主体队伍,推动创新要素集聚。构建科技型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按照企业不同成长阶段需求,送政策、征需求、助创新,一企一策,精准培育,形成“引导入库一批、精准培育一批、申报认定一批”的培育机制。力争2022年我市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家、自治区农业高新技术企业1家、科技小巨人企业1家、科技型中小企业50家。
(三)推进创新载体建设,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引导企业开展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申报工作,激发各类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加强现有科技创新平台功能升级,依次向自治区级、国家级提档升级。积极争取自治区基础条件建设项目,加快推进中国(宁夏)奶业研究院(分院)建设。力争年底创建2家以上自治区级创新平台。
(四)创新科技合作形式,助力科技成果转化。鼓励支持企业内引外联、借智发展,积极与高等院所共建创新平台,联合开展技术攻关,推动成果转化,带动重点企业整体科技创新能力有效提高。探索建立”项目+人才+团队”“政府+企业+高校”等合作模式,深化与天津科技大学、扬州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等高校的科技合作,建立院士工作站1家、博士工作站2家,研究生实习基地2家。依托宁夏技术交易市场,打通科技成果转化与企业技术需求的连接通道,落实好科技成果转化、交易政策,加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争取2022年,全市技术成果转化交易达到1.5亿元以上(含宁东)。
(五)强化创新要素集聚,加快核心技术攻关。持续推动“以需求为导向”“揭榜挂帅”项目形成机制,坚持“围绕产业、聚焦瓶颈、重点突破”,充分吸纳、集聚创新资源,推进技术研发项目实施、“产学研用”合作。帮助指导企业及时梳理凝练效果突出的研发项目,推动技术、人才、资源在企业合理配置。2022年争取实施自治区、银川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60项左右,资金2000万以上。
(六)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助力农业科技发展。进一步完善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服务机制,积极培育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引导科技特派员围绕创业创新链,全方位、多角度提供创新创业服务,全年实施各级科技特派员项目20个以上。支持法人科技特派员沿产业链开展创业活动,培育一批新型经营主体和创业基地,推动科技示范与创新创业深入融合,使其成为农村科技创新的主体,完成农村科技培训1000人次、农民实用技术培训300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