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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640181-104/2018-22851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 发布机构: | 灵武市科技局 | 成文日期: | 2018-03-19 |
| 责任部门: | 灵武市科技局 | 发布日期: | 2018-03-19 |
| 名 称: | 关于征集2018年度灵武市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项目的通知 | ||
各法人科技特派员:
为持续推进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工作,进一步发挥我市科技特派员专项的引导、辐射和带动作用,现就2018年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专项征集的有关要求予以公布。请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工作。
一、 申报条件:
1、科技特派员创业项目申报主体,必须是在灵武市境内注册创办或领办的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且真实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活动2年以上。同时,经灵武市科技特派员创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备案的农业经营主体法人科技特派员。
2、科技特派员在上一年度工作中未按要求上报工作计划、总结、信息,未按要求参加科技特派员培训活动的,2018年不予立项支持。
3、申请的科技特派员创业项目,已被科技计划项目支持的,不再给予立项。
4、原则上同类项目不连续支持。同一项目申请人不得重复申报项目。
二、申报要求及支持方向:
1、申报的项目必须是2018年启动实施的创新项目,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1年。
2、申报主体必须自觉接受各级科技、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审计。
3、项目申报必须经所在乡镇、单位、企业推荐并加盖公章,无推荐单位签署意见的,不予受理。项目一经备案,项目承担人必须于每季度末报送项目进展情况,年底报送项目工作总结。
5、重点支持“法人+专家学者+专技人员+基地+农户”共同开展的科技特派员创业创新项目。
6、支持科技含量较高的科技特派员创新项目,内容以应用示范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为主的项目,至少应用1项知识产权清晰的新品种、新技术和新工艺。
5、支持创新型、规模型、产业化的科技特派员经营主体与贫困村和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引领和带动效果突出,能够促进村集体发展和农民节本增收,实现共利共赢的科技特派员创业项目。
三、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
项目申报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8年4月1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项目申请书要求一式2份(A4纸打印),同时报送电子文档(或发送至lwcuiwei@163.com)。项目申请书在灵武科技网(http://www.lwnykj.gov.cn/)下载。
联系人:崔 巍(灵武市科特办)
0951-4030145、15909687878
灵武市科特办
2018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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