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灵武市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2020修订)》(灵党发〔2021〕22号)文件精神,市科技局组织辖区企业按要求进行申报,经逐项初审、汇总,发函至市税务局、统计局、环保局、人社局、公安局、法院等部门对拟兑现奖补政策的企业就纳税等7个方面的问题进行核查,最后提请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通过,最终形成兑现方案四个部分53项,共计657.75万元。
现将《2021年度<灵武市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2020修订)>兑现方案》公示如下,公示期自2022年9月6日至2022年9月14日,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2022年9月14日前与灵武市科技局联系,监督举报电话:0951-4021563。
接待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30
灵武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9月6日
2021年度《灵武市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2020修订)》兑现方案
一、提升企业创新主体能力(20家,336万元)
(一)加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3家,90万元)
灵武市欣兴饲草产业有限公司50万元,宁夏金海皮业有限责任公司、宁夏万殷机械制造科技有限公司各20万元。
(二)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17家,246万元)
宁夏兴源达农牧有限公司、宁夏宁羴源牛羊肉有限公司、灵武市同心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宁夏银湖农林牧开发有限公司、宁夏众源建材有限公司各30万元,宁夏盛世丰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灵武市鑫旺达农牧有限公司、杰瑞邦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宁夏瑞银铅资源再生有限公司、宁夏新澳羊绒有限公司、宁夏阿色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灵武市金科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宁夏国斌亚琦纺织有限公司各10万元,宁夏大寨子集市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灵武市临河镇滨河长枣专业合作社、灵武市森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宁夏云鑫皮草有限公司各4万元。
二、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5家,50万元)
宁夏兴源达农牧有限公司、灵武市同心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宁夏金灵州种业有限公司、灵武市恒业有色金属冶化有限公司、宁夏万殷机械制造科技有限公司各10万元。
三、加强企业科技创新引导(17家,259万元)
(一)支持企业上争科技计划项目(8家,170万元)
宁夏夏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30万元,宁夏新澳羊绒有限公司、灵武市同心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宁夏绿先锋农业机械化服务有限公司、灵武市恒业有色金属冶化有限公司、宁夏西部皮草有限公司、宁夏联权绒业开发有限公司、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各20万元。
(二)支持企业科技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8家,49万元)
宁夏金灵州种业有限公司、宁夏绿先锋农业机械化服务有限公司、宁夏西部皮草有限公司、宁夏金海皮业有限责任公司、灵武市森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宁夏兴唐米业集团有限公司各5万元,宁夏兴唐米业集团有限公司18万元,灵武市同心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1万元。
(三)支持企业实施技术标准战略(1家,40万元)
宁夏大秦枣产业专业合作社联合社40万元。
四、创新人才服务方式(11家,12.75万元)
(一)加强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8家,11.55万元)
宁夏西部皮草有限公司1.25万元、宁夏宁羴源牛羊肉有限公司、宁夏兴源达农牧有限公司、灵武市同心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宁夏银湖农林牧开发有限公司各2万元,宁夏国斌亚琦纺织有限公司0.3万元,灵武市恒业有色金属冶化有限公司、宁夏金灵州种业有限公司各1万元。
(二)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2家,1.2万元)
灵武市同心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1万元,斗牛士(宁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0.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