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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12010149001X/2023-00019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3-06-07
责任部门 灵武市交通运输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交通运输监管
所属“五公开” 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灵武市交通运输行业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

灵武市交通运输行业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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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区内外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压紧压实消防安全责任,全力推动排查整治重大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有影响火灾事故发生,根据自治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部署要求,从即日起至2023年底开展交通运输行业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思维,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底数,加大排查整改力度,集中力量整治消防领域突出问题,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稳定的交通运输保障

二、整治范围及重点

整治范围。排查整治的对象为汽车客运站、货运场站、公路养护站、“两客一危”、公交车辆及停车场、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机动车维修企业、码头及办公场所等具有较大火灾风险、人员活动集中容易造成群死群伤或重大社会影响的场所。

整治重点。聚焦致灾要素,按照火灾发生发展的规律,将火源电源管理、安全疏散、初期处置等作为排查整治的重点。

1.火源管理。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明火,动火施工无审批;营业或使用期间,违规动火动焊作业;施工期间未落实现场看护人员,未提前清理可燃杂物和落实安全防护措施;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

2.电源管理。重点整治配电箱电线连接不规范;违章带负荷拉、合闸;电线电缆未穿管保护,直接穿越易燃可燃材料,开关、插座直接安装在易燃可燃材料上;照明灯具与可燃物未保持可靠安全距离,未采取隔热、散热等措施;违规使用未经产品质量认证的大功率电器或移动插排

3.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和装饰装修。重点整治人员密集场所室内保温材料燃烧性能不符合要求;违规使用聚丙烯、聚乙烯、聚氨酯、聚苯乙烯等材质的易燃可燃材料尤其是塑料绿植,进行装饰装修;违章搭建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建筑。

4.安全疏散条件。重点整治疏散楼梯数量不足或设置不符合要求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在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消防应急广播、消防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

5.防火分隔。重点整治未按要求设置防火分区;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墙等损坏严重,不具备防火分隔功能。

6.消防设施设备。重点整治未按要求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或水压、水量不能满足灭火需求;未按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气体灭火、防排烟等设施,或消防设施损坏瘫痪无法正常使用,不具备防灭火功能等突出风险,“两客一危”、公交、船舶未按要求配备消防设施

7.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重点整治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汽车客运站危险品安检仪、安检门、手持安检仪等安保设备配备使用情况,对旅客携带行李做到逢包必检;公交运输上车时“三品”检查情况,防止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上车

9.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重点整治未严格落实动火施工审批制度、夜间值班制度;未落实全员消防培训、疏散演练;消防控制室人员、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不掌握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擅自改变场所火灾危险性定性,如丁戊类厂房用作丙类生产储存、丙类厂房用作甲乙类生产储存,增大火灾危险性等突出风险。

9.初期火灾处置。重点整治未按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或明确初期火灾扑救力量;未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可操作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单位(科室)、相关企业要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履行消防安全属地责任,  对照专项行动重点任务,加强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步骤阶段

本次专项行动大体分四个步骤,各阶段交叉进行、压茬推进。

动员部署2023年5月上旬前局属单位、各相关企业要结合实际细化专项行动排查整治范围和重点,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建立工作机制,组织发动部署。

自查自改2023年8月底前各单位、相关企业要对照工作方案自评风险、自查安全、自改隐患,建立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台账,实行闭环管理确保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落实到位。

整改提高2023年11月底前聚焦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和检查事项,深入单位场所开展执法检查,重点对单位落实专项行动相关要求及自查自改情况进行核查,依法严格查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对影响公共安全、整改难度大的,要积极推动协调解决。

总结巩固2023年12月底前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经验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健全完善消防安全治理长效机制。

工作要求

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系统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全力抓好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将各项消防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加强协同配合,强化执法检查。加强联合执法检查,用足用好行刑衔接、公开曝光、临时查封、失信惩戒、停业整改、挂牌督办等手段措施,保持整治高压态势,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单位场所,依法进行处理,对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责任人员,依法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强化考核督导,确保取得实效。系统各单位要严格组织实施,确保隐患整改消除。要加强督导检查对问题突出的地区集中督办,发现履责不力、工作敷衍的,严格责任倒查。对明显存在重大风险隐患却查不出或查出后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严肃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强化制度建设,建立防范机制。要坚持边整治、边总结,在推进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重点在电气焊作业、保温材料等全链条管控等方面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交通运输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消防安全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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