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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81-115/2019-00069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灵武市交通局 成文日期:2019-07-12
责任部门:灵武市交通局 发布日期:2019-07-12
名 称:灵武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保大庆”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灵武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保大庆”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推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査治理,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第四届中阿博览会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按照《灵武市安委会关于开展 “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保大庆”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灵安委发(2019)4号)文件要求,我局将自7月开始在全市交通领域开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保大庆”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党委、政府有关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确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安全稳定这个大局、从讲政治的高度,全面组织开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保大庆”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我市交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扎实开展,成立由局长王忠平同志为组长,副局长李杨、韩春华同志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和调度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综合运输室,办公室主任由李扬同志兼任。

三、排查范围和重点

(一)排查范围:全市道路运输企业、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公交出租车运输企业、在建交通项目、水上交通运输、机关办公场所等。

(二)排查重点:排查各单位是否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制定和落实消防检查巡查制度;是否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和安全标志,是否保证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完好;是否保障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畅通、符合消防要求;是否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演练等。

四、实施步骤

(一)全面动员部署自查阶段。(即日起至7月20日前)

1.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单位要统筹兼顾,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要按照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对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部署要求认真梳理,全面自查自改落实情况。

2.各运输企业要组织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和时限。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在企业内部公布,并报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7月21日至9月19日)

对标检查表,我局将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针对问题隐患集中治理,对于检查发现的每一项安全隐患,各单位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防范措施。各相关企业要将阶段性情况形成报告,于8月底前报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实地督查督办,巩固提高阶段。(9月底前

专项领导小组将于9月中旬对已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突击性、重点性检查,确保整改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科室及各运输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一项重要工作,全面部署,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抓,积极营造事故预防有人抓,道路隐患有人治、交通安全有人管的良好局面。

(二)统筹兼顾,扎实开展排查治理。在专项行动期间,各单位、科室、企业要统筹抓好安全生产制度的完善、隐患整治等重点工作,要建立台账(要求提供文字、图片、图像等资料),列出分期分批治理的目标。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边排查边治理,尽快治理到位。

    (三)加强督导检查和信息报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督导和检查,加强调查研究,帮助支持基层解决实际问题,确保整治工作认真深入开展。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定期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每月20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本月工作情况和隐患治理情况。                                         

灵武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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