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已启用无障碍浏览系统,欢迎点击访问!
文  号 灵交发〔2019〕127号 生成日期 2019-06-18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责任部门 灵武市交通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灵武市交通运输局重大公共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方案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自治区和市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灵武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报送公共安全保障行动年度方案及推进情况的通知》(灵安办发〔2019〕8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实际,现制定灵武市交通运输局重大公共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标本兼治、关口前移、超前辨识,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立足当前,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深入开展以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全力找问题、补短板、堵漏洞,最大限度消除事故隐患和问题,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确保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集中整治一批公路水路运输和建设领域的事故隐患,打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依法整顿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严肃惩戒一批非法违法单位责任人,有效防范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我市交通运输行业提供坚实的安全稳定保障。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市交通运输系统重大公共安全隐患治理活动取得实效,成立灵武市交通运输局重大安全隐患治理领导小组。

组  长:王忠平   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组长:李  扬   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韩春华   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成  员:李  仓    公路段段长

杨金平    运输管理所所长

石金良    公路科科长

杨东宏    综合运输科科长

胡怀庆    路政大队队长

杨学林    市交通公司经理

谢俊文    汽车站站长

赵  祥    市兴隆客运公司经理

杨洪林    市城乡公交公司经理

张宁强    市安达出租服务中心经理

党志勇    市广和出租有限责任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交通运输局综合运输科,李扬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四、排查整治的重点内容

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突出重点,条块结合,对交通系统所有经营单位、所有从业岗位开展全覆盖式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树立“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是最大隐患”的意识,持续加大“打非治违”工作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重点工作如下:

(一)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治理。聚焦重点路段、重点区域,持续加大五类重点车辆(客车、校车、货车、危险品运输车、旅游包车)专项治理,严厉打击疲劳驾驶、无证驾驶载客等违法行为。

(二)开展公路施工领域安全治理。坚持将安全生产与项目建设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督促,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安全监管台账,加大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强化施工现场管理,确保建筑施工安全。

(三)开展消防安全治理。集中开展办公楼、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区域火灾隐患整治。重点对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问题进行整治,确保生命通道安全畅通。

(四)水上运输安全管理方面 检查有无水路运输许可或证照不全从事水路运输的情况;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情况;“三无”船舶非法载客、无船员适任证书或相关证件驾驶操纵船舶的情况;船舶超限超载运输情况;人车混装通过浮桥、渡口的情况;擅自从事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的情况等。

(五)公路养护安全管理方面:在用的桥梁和公路安全设施等排查和治理情况;公路安全保畅、危险路段、重点部位安全提示和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安全生产经费的投入使用情况;施工设备安全检查、维修保养情况等。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局属各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及时报送专项行动部署落实的阶段性总结和进展情况。每月26日前将本月重大公共安全隐患治理完成情况统计表(附件)以及专项整治有关情况总结报交通运输局综合运输室。

(二)建立情况通报制度。领导小组将组织开展督查,并通报近期事故情况及重大公共安全隐患治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推动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三)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要对专项行动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整改责任不落实的单位和有关人员,严肃问责。

六、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加强领导。要清醒认识当前严峻形势,深刻吸取近期典型事故教训,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要集中精干力量,严格落实责任,确保重大公共安全隐患治理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二)建立台账,强化监管。要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台账,加强分类监管,对整治情况要逐一进行验收复查。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隐患,要全程跟踪,严密监控,强力督促整改;对重大隐患要建立台账,逐级挂牌督办,严格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不能保证安全的,要坚决停产整顿。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强对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夏季用火、用电、消防、交通等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常识宣传,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安全意识,提高避险减灾技能。


                                             灵武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6月18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