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运机构:
为了确保“五一”节日期间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为旅客顺利、愉快出行提供安全保障,根据自治区地方海事局和银川市地方海事局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辖区工作实际,现就做好我市“五一”节日期间水上交通运输安全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了切实抓好我市辖区“五一”节日期间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成立灵武市交通运输局“五一”节日水上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韩春华
副组长:韩春华
成 员:石金良 马卫红 王风华
二、工作重点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五一”节日期间,人民群众出游数量增多,水上客运和旅游人数可能迅速增加,各水运企业要切实加强领导,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做到职责明确,各负其责,确保安全工作每个环节有人抓,切实加强对“五一”节日期间水上交通安全的管理和检查,认真做好节日运输安全准备工作,防止厌烦情绪和松懈思想,确保辖区水上交通安全万无一失,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检查,确保船舶良好适航性能
各水运机构在“五一”节前,尤其是水洞沟旅游公司要在“五一”节前组织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各种事故隐患、薄弱环节,重点检查船舶的安全技术状况、救生和消防设备配备情况等,保证其技术性能处于良好状态,防止其带病作业。各水运机构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要逐一登记,限期整改,隐患未整改的,停止运营。主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各水运机构进一步完善水上事故应急预案,预留应急抢险船舶;二是严禁船员无培证驾驶、酒后驾驶和违反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三是严禁农用船、自用船、工作船、工程船及非载客船载客运输。
(三)加强值班制度,防止突发事件发生
要认真落实值班制度,设立专人值班及投诉电话,“五一”节日期间领导要亲自值班,对旅客投诉案件及水上事故和险情,要及时处理和上报。节日期间,辖区内发生的险情或事故,按相关程序上报交通运输局,确保政令和信息畅通。主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在国庆节期间要深入现场,检查、督促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辖区“五一”节日期间的水上交通安全。
灵武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