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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81-115/2017-49580 文  号 灵交发〔2017〕160号 生成日期 2017-05-22
责任部门 灵武市交通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重点建设项目
所属“五公开” 管理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灵武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灵武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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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厅:

2016年交通运输厅对我市“四好农村路”建设进行了实地督导调研,并对存在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现将我局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1、根据上级部门提出没有“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问题”,我局编写了“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初稿,并已报请市政府研究通过,正在出台。

2、针对拓宽农村公路融资渠道问题,灵武市在农村公路建设中积极探索PPP模式,为破解财力不足的难题,灵武市积极探索在农村公路建设中引入PPP模式推进农村公路建设,通过创建筹资平台、招商引资、资源变现等多种途径,破解农村公路建设资金难题。2017年灵武市专门成立了PPP项目办公室,抽调专人具体负责, 目前已在新华桥美丽小城镇道路建设中采取了PPP模式。

3、灵武市交通运输局规范程序严格优化农村公路改造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近年来,灵武市农村公路改造建设工程全部纳入市级招投标监督管理范围,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严格执行《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办法》,明确各项基建程序,确保规范操作。一是随机抽选招标代理公司和监理公司。农村公路改造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均从2008年我市组建的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库中随机抽取,被抽中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招标代理委托合同;工程监理机构也从政府采购招标确定的监理队伍名单中选择,确保源头公正。二是严格起草、审查招标文件。在代理公司和建设单位充分沟通的前提下,由招标代理公司起草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经建设单位、市监察局、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市政府采购办等审查后通过市政府采购网、市建设信息网、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开报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招标文件的主要条款包括技术要求、评标办法、评委会组成、付款方式等。建设工程的上限控制额和工程量清单由审计部门委托中介机构进行科学编制。为减少造价风险,在商务标评审中,我市采取了由投标人根据工程量清单综合考虑自主报价、鼓励低价中标的方式。三是公开、公正组织开评标。所有开标评标活动都严格按规定进入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委会由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整个评标活动都在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交通局、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的监督下进行,评标组织活动公开、公正、公平。经评委会推荐的拟中标候选人在市政府采购网、市建设信息网、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全程跟踪施工组织、实施。评标结束后,对无投诉、无异议的拟中标候选人发放中标通知书,签订施工合同,组织施工。施工队伍要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图纸、招标文件要求和施工合同组织施工,市审计局实施全程跟踪审计,监理公司、市交通局、市审计局、发改局、财政局全过程参与。施工质量出现问题,严格按照规定,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4、我市为鼓励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建立了奖励机制。经交通运输厅评定后授予“全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称号后将对在创建单位在全市范围内通报表扬,并在今后农村公路建设计划安排、资金补助等方面给予鼓励支持。

5、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17号)中规定的“将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及人员基本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的情况,我市公路养护机构的人员工资已部分纳入本市财政预算,正在争取全额纳入。

6、我局承担的“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实际上已纳入灵武市目标绩效考核范围。但政府考核时以我局承担的公路建设、管护、运行等具体工作为考核依据,并未明确指出“四好农村路”这一名词。

7、工作亮点:在灵武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交通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局贯彻五大发展理念,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加大农农村公路建设力度,全市实现了乡镇通油路、村村通公路、所有乡镇1小时上高速公路的“三大”目标,加强路产路权管理,注重道路养护,全面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极大改善了群众出行条件。

灵武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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