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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81-115/2017-49435 文  号 灵交发[2017]126号 生成日期 2017-04-10
责任部门 灵武市交通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重点建设项目
所属“五公开” 管理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关于成立亲和路至国道344连接线道路工程项目法人的通知

关于成立亲和路至国道344连接线道路工程项目法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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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

为了规范农村公路工程建设的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建设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按期完成建设任务,交通运输局决定成立“亲和路至国道344连接线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负责管理、实施此项目的建设。

一、项目法人主要成员

法定代表人:石金良(道路和桥梁工程师)

项目负责人:石金良(兼)

技术负责人:丁建国(公路工程师)

财务负责人:周生峰(会计师)

二、工作范围

亲和路至国道344连接线道路工程建设项目。

三、工作依据

交通部颁布《市政公用工程建设暂行规定》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办法》

四、工作内容

承担农村公路工程的项目管理,负责项目建设实施;根据下达的建设计划负责组织完成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及设计工作;组织项目实施和质量监督工作,建立健全三级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教育;搜集、整理工程施工资料,协助交通局组织验收。

项目法人成立后,务必做好内部机构的组建、工作分工、岗位责任制的制定等工作,并抓紧落实今年的项目建设。

灵武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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