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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3-29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灵武市交通运输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八五”普法总体要求,始终把全局依法行政、学法和普法等内容贯穿我市交通运输领域的各环节,全力推进法治建设取得实效。全局上下坚持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理念,紧紧围绕交通运输发展任务,以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为目标,不断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加强交通运输市场行政执法监督,强化依法行政教育,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1.健全组织保障,履责推进法治建设。及时调整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重点任务和工作目标,将党对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领导工作纳入全局工作总体规划,健全完善组织机构。努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不断提高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带头抓好工作落实,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做到了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在法治交通建设中充分发挥了引领示范和表率作用。

2.加强法治教育,增强干部法治意识。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局党组重要工作内容,通过党委理论中心学习组带头学法、党员干部上台讲法、机关全员线上考法以及重要节点普法宣法等活动,引导全局上下树牢法治意识、提升法治观念,切实提高机关干部依法行政能力。举办专题法治讲座3场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行政复议法》等重点内容落实落地,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法治意识,提高公职人员法治思维的运用能力。开展了素质能力提升“大练兵”活动,增强了执法人员的规矩意识,提升了执法队伍纪律作风以及执法为民意识。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3、健全决策机制,完善法制审查制度。一是落实重大决策法制审核工作。对涉及重大决策、重大管理措施、重大工程项目事项严把法制审核关,并严格落实法定程序。坚持民主决策,提前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二是落实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对重大决策、决定及工程项目合作模式、合作协议、合同等进行法律咨询和审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累计审查文件、提供意见19次。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行依法行政中的参谋、决策及法律保障作用。

4.强化执法监管,推进行业良性发展。扎实推进“蝶变”行动。综合运用“预防、日常、重点、专项、信用”五种监管手段,实现市场监管新转变。日常执法巡查266次,累计巡查里程38920公里,立案查处货物扬撒等违法行为17起,开展货运源头企业治理巡查139家次,源头治超行政处罚18次,罚款19.5万元;查获、引导卸载超载车辆204辆,其中百吨王72辆。同时明确市场主体信用级别、监管方式及频次,将市场管出公平、管出活力。获得2022年度全区治超工作考核第一名,2023年全区交通综合执法工作考核名列优秀。

5.落实普法责任,创建平安法治氛围。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国家安全日、“4.26”知识产权周、“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26”国际禁毒日等重要节点,积极参与各类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同时在中心广场集中宣传《公路法》《农村公路管理办法》等法律知识。开展各类法治活动20余场次,共发放宣传彩页1300余份,宣传制品980余份,广泛宣传法律法规,让法治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全面提升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的思维意识。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基层执法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各类专业人才和法律人才较少,后备力量不足,阻碍了基层一线执法水平的有效提升。

二是在执法过程中存在重管理轻服务的现象,部分执法人员主动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方式还需进一步优化,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是普法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宣传教育效能还有待提高。

三、2024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做好法治政府建设。2024年继续系统谋划并实施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定分工方案,进一步落实“八五”普法工作、“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扎实开展各类法治培训。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对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狠抓案件质量提升。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三)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稳中求进做好交通运输各项工作,真抓实干改善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制度化。提升服务效率和质量,推行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等方式,提高审批效率,便民利民。

(四)进一步推进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加大“信用交通”宣传力度,通过系统化、常态化的宣传,不断提高行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利用综合信用评价、行业信用评价结果,加强信用在监管工作中的实际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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