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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81-103/2020-00045 文  号 灵教体发〔2020〕138号 生成日期 2020-04-23
责任部门 灵武市教育体育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校园安全管理
所属“五公开” 管理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关于印发《灵武市教育体育系统普法责任制内容、责任、措施和标准“四个清单”》《灵武市教育体育系统普法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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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事业单位、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现将《灵武市教育体育系统普法责任制内容、责任、措施和标准“四个清单”》和《灵武市教育体育系统普法责任制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灵武市教育体育局        

                                                                          2020年4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灵武市教育体育局普法责任制内容、责任、措施和标准“四个清单”

重点普法内容和工作任务

第一责任人

分管责任人

责任单位

协办单位

普法措施

标准和要求

1

宪法

马元福

王学林

灵武市教育体育局

局机关、

局属各事业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1.深入落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坚持把学习宪法放在首位。把宪法的学习纳入党组中心组学法首要内容,邀请专家举办宪法学习专题讲座。

2.坚持日常宣传和主题宣传相结合,组织开展“我与宪法”、“宪法与教育”的专题活动。

3.组织开展教育体育系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在全市范围内按小学、初中、高中、中职四组,参加区市各级部门组织的比赛。

4.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等宣传活动,深入推进教育体育系统学习宣传宪法和法律法规。

5.指导局属各单位和学校将宪法的普及宣传作为法治文化建设的首要内容,弘扬依宪治国思想。

6.指导各中小学校在道德与法治课、思想政治课内讲好宪法内容。

1. 深入学习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国体和政体、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教育体育系统国家工作人员树立宪法至上的理念,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意识全面提高,对宪法的基本内容知晓率达到80%以上。

2. 每年组织全市各类学校在校生开展一次以“学宪法讲宪法”为主题的活动,全市青少年学生对宪法所明确的公民权利义务的知晓率达到80%以上。

3. 教育体育系统法治文化建设突出宣传宪法,彰显宪法精神。

2

马元福

王学林

灵武市教育体育局

局机关、

局属各事业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1.全面实施《教育法》,落实《教育法》的各项规定。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教育法》的普及宣传贯穿在教育管理和服务的各个环节和全过程,以施促普。

2.坚持日常学习宣传和专题培训相结合,《教育法》培训纳入全市分管教育负责人、教育部门行政人员、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和教师的培训内容,组织开展《教育法》的专题培训,确保上述人员了解熟知法律内容,明确其职责、权利、义务和国家的教育地位、方针、基本制度等。

3.指导各中小学采取多种形式,面向学校管理者、教师、学生和家长或其监护人开展《教育法》的宣传和普及,让其了解和熟知自身的权利和义务。

4.充分利用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灵武市政务网站政务公开栏,积极组织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教育法》普及与宣传,提高公众对《教育法》的知晓率。

5、坚持普治并举,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推进教育行政执法机制改革,依法解决教育热点和难点问题,不断提高教育系统的法治化水平。

1.教育体育局工作人员、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和管理人员了解和知晓《教育法》所明确的教育地位、方针、基本教育制度,以及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受教育者的权利义务,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职责,法律责任等,在管理和服务中能够按法律规定执行。

2.教育体育局分管教育和教育行政管理者依法治教的意识普遍提高,重视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教育热点和难点问题,提高教育的法治化水平。

3.科教兴国战略深入人心,社会公众对于优先发展教育的地位、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受教育者的权利义务知晓率全面提高。

3

马元福

王学林

灵武市教育体育局

局机关、

局属各事业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1.全面实施《义务教育法》,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落实各项法律规定,以施促普。

2.坚持日常学习宣传和专题培训相结合,组织教育行政人员、督导人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管理人员、教师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将《义务教育法》列入相关培训,确保上述人员了解和熟知法律内容。

3.指导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采取多种形式,面向社区家长及其监护人开展《义务教育法》的宣传和普及,让其了解和熟知自身的权利和义务,提高家长及监护人依法送子女入学的认识。

4.依据《教育督导条例》,将《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列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督导评估指标,组织开展对学校落实《义务教育法》的督导评估,以督促普。

5.组织开展或参与《义务教育法》的执法检查,督促各单位、学校落实法律规定,以查促普。

6.坚持普治并举,建立和完善就近入学制度,开展控辍保学工作,治理乱收费,改善办学条件,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入学,提高残疾儿童入学率,向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或其监护人宣传《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

7.借助新闻宣传媒介平台,刊登义务教育法及有关材料,采取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公众宣传《义务教育法》,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公众对《义务教育法》的知晓率。

1.全系统全体教职工知晓《义务教育法》所明确的职责,遵守和落实各项法律规定,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受教育权利

2、开展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的评估验收、督导或执法检查,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有成效。

3.适龄儿童少年及其家长或其监护人对于《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就近入学、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知晓率达到90%以上。

4

马元福

王学林

灵武市教育体育局

局机关、

局属各事业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1.全面实施《教师法》,依法落实教师资格制度、教师奖惩制度、教代会制度、教职工申诉制度等法律规定,以施促普。

2.将《教师法》纳入教师培训内容,加大对新入职教师的普法宣传教育,提高教师依法维护权利、履行义务的素养和能力。

3.借助各种媒介,利用教师节等开展《教师法》的专题宣传,提高公众对《教师法》的知晓率。

4.《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列入教育督导内容和指标体系,以督促普。

1.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全体教职工对《教师法》知晓率达100%。

2.每年开展一次庆祝教师节活动和《教师法》宣传活动。

3.教师依法维护权利和自觉履行义务的意识全面提高。

4.提高公众对《教师法》的知晓率。

5

社区矫正法

马元福

王学林

灵武市教育体育局

局机关、

局属各事业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1.采取多种形式,面向学校管理者、教师、学生和家长或其监护人开展《社区矫正法》的宣传和普及,让其了解和熟知相关内容。

2.充分利用教体局、学校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中心等平台,积极组织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社区矫正法》普及与宣传,提高公众对《社区矫正法》的知晓率。

3.加大以案释法工作。选择实践中具有典型指导意义的案例,积极发挥“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和法学专家、普法志愿者、法律顾问、法治副校长的作用,通过法律进校园、法律服务等形式,为师生宣讲社区矫正典型案例,以身边人说身边事,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进行特色宣传。

4.贯彻落实部门职责,切实解决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就学、复学问题。学校教师运用专业知识和方法,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心理干预、行为矫治、权益维护。

1.全系统教职工知晓《社区矫正法》所明确的职责,遵守和落实各项法律规定,依法保障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就学、复学。

2.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中关于教育部门的职责,组织协调学校教师运用专业知识和方法,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心理干预、行为矫治、权益维护。

3.适龄儿童少年及其家长或其监护人对于《社区矫正法》中关于教育部门的职责的知晓率达到80%以上。

6

幼儿园管理条例

马元福

王学林

灵武市教育体育局

局机关、

局属各事业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1.全面实施《幼儿园管理条例》,落实各项规定,将幼儿教育纳入全区教育发展规划和计划,不断提高幼儿教育适龄人口受教育水平,以施促普。

2.坚持日常学习宣传和专题培训相结合,《幼儿园管理条例》纳入教育行政人员、幼儿园园长、幼儿教师的培训内容,确保上述人员了解熟知条例的各项规定。

3.组织开展幼儿园定级分类评估,将《幼儿园管理条例》的规定分解为幼儿定级分类标准,执行条例各项要求,以评促普。

4.以督促普。将《幼儿园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纳入幼儿园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组织开展学前教育和幼儿园的督导评估,全面落实《幼儿园管理条例》的各项规定。

5.指导和督促各幼儿园面向教师和家长开展《幼儿园管理条例》的普法宣传,提高教师和家长对该条例的知晓率。

6.借助各种媒介,面向公众开展《幼儿园管理条例》的宣传,提高公众对该条例的知晓率。

1.灵武市教育体育局及局属各单位行政管理人员,了解和知晓该条例所明确的自身职责,依照法规举办幼儿园,依法履行审批程序,无违规审批行为。

2.幼儿园管理者了解和熟知该条例的相关内容,依照规定履行教育职责和从事幼儿行为教育管理。

3.80%的幼儿园在职教师熟知该条例的相关条款,并按要求执行。

4.家长知晓该条例达到50%以上。

7

通用语言文字法

马元福

王学林

灵武市教育体育局

局机关、

局属各事业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1.借助各种媒介和“推普周”,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专题宣传,举办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培训和普通话升级培训。

2.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纲要实施方案》,推进语言文字标准化建设,开展语言文字督导评估和县域语言文字监测调查工作。

3.举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三字一话”基本功大赛,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和公共场所“开口讲普通话、提笔写规范字”。

4.开展传统文化、书法艺术进校园和中华经典诵读等活动,强化音体美、文史政等学科教师培训,服务文化强国战略。

5.在职教中心开展普通话等级测试。

1.全市教育体育系统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做为公务和基本服务用字用语。

2.教师入职须持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学校教师和学生“开口讲普通话、提笔写规范字”。

3.积极开展普通话等级测试应测尽测。

4.每年开展“推普周”活动,举办传统文化、书法艺术进校园和中华经典诵读等活动。

8

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条例

马元福

王学林

灵武市教育体育局

局机关、

局属各事业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1.举办专题培训班和研讨会,对民办学校举办者、校长和管理人员就《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有关法规进行全方位培训。

2.学校研究《民办教育促进法》的相关配套政策,组织学习贯彻并认真落实,确保基层学懂弄通。

3.组织开展对民办学校和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执法检查,建立信用体系制度,加大对违法违规民办学校和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行政处罚,督促民办学校和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以查促普。

4.督促民办学校和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加大对《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宣传,采取张贴《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举办教师培训会、开设普法讲座等形式对涉及教师和学生权益的内容的普及。

1.承担民办教育工作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熟知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知晓率达到90%以上;依法履行职责,规范行政行为,保障民办学校及培训机构举办者和师生的合法权益。

2.民办学校及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举办者、管理人员和教师熟知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知晓率达到70%以上;遵守法律法规,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3.民办学校及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学生及其监护人知晓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依法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

9

职业教育法

马元福

王学林

灵武市教育体育局

局机关、

局属各事业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1.实施职业教育发展计划,落实职业教育法定职责。

2.中职教育学校校长参加区市各类专题培训,将职业教育法的普及列入职业院校行政管理人员和教师培训内容,解读和普及职业教育法及相关法规。

3.利用橱窗、黑板报、标语、广播、文娱演出、法律咨询、微信、互联网等平台和形式,宣传普及职业教育法。

4.参与或组织开展对《职业教育法》的执法检查,督促有关单位依法履行职责和义务,普及本法的有关内容。

5.开展职业教育的督导评估,督促学校及合作企业等依法履行发展职业教育的职责,以督促普。

6.实行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行政许可、职业教师任职资格和职业教育学历证书、培训证书、从业资格等制度,面向公众普及职业教育法相关内容。

1.教育行政管理人员、校长熟练掌握《职业教育法》相关内容,并在管理中能够按要求执行;

2.80%的职业院校在职教师知晓《职业教育法》相关条款,并按要求执行。

3.提高职业院校学生和家长对《职业教育法》的知晓率。

4.公众关注职业教育发展,重视自身及其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的认识及积极性普遍提高。

10

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马元福

王学林

灵武市教育体育局

局机关、

局属各事业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1.全面实施教育系统普法规范,落实各项普法措施、目标和任务,提升青少年学生的普法水平和质量。

2.实施好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贯彻落实区市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工作部署,落实好各项保障措施。

3.重视教师队伍的法治宣传教育,实施中小学校法治课教师培训计划,把法律知识的学习纳入教师专业知识、综合水平继续教育的范畴,为提高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质量提供支持。

4.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为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教育提供丰富的资源。

5.多方协作,会同检察机关、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门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共同推进面向青少年学生的普法宣传教育。

6.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组织开展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法治教育活动。

7.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指导学校把法治精神、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落实在学校教育、管理、服务的各个环节,实现环境育人。多形式宣传法律知识、法治精神,营造校园法治教育氛围。

1.全面构建起“课程教材、师资培训、基地建设、活动开展、科研引领、制度完善、多方协作、评价考核”“八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体系。

2.坚持发挥法治教育第一课堂的作用,确保法治教育“计划、教材、师资、课时、考核”五落实。

3.加强法治师资培训,每所学校有一名经过系统培训的法治课教师。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配备率达到90%以上。

4.多方协作,共同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覆盖中小学校,取得明显成效。

5、学校法治教育宣传形式和载体多样,内容丰富,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取得良好成效。

6.全市教育体育系统青少年学生普法规划有效落实,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养全面提高。

11

开展“法治进机关”活动

马元福

王学林

灵武市教育体育局

局机关、

局属各事业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1. 每年召开至少2次会议专题研究普法工作

2. 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学法内容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每年不少于4次

3. 每年组织法治讲座不少于2次

4. 每年至少组织1次法治素质或能力测试

5. 根据年度普法重点,每年至少开展集中宣传2次

6. 利用“法宣在线”等网络学校用法平台,对全体教职工开展法治教育,完成法治宣传教育任务。

1. 加强机关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带领机关全体干部和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学习宪法、教育法律法规和新颁布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等。

2. 全面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与依法行政能力

3. 机关和局属各单位工作人员行政执法能力普遍提高。

12

教育督导条例

马元福

王学林

灵武市教育体育局

局机关、

局属各事业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1.组织专题培训,对教育行政管理人员、教育督导人员、责任督学进行教育督导条例的轮训。

2.教育督导评估与普及教育督导条例相结合。每年开展的教育综合和专项督导评估,都将普及教育督导条例作为其首要内容,面向督导评估对象进行宣讲。

3.发布教育督导评估信息、指标体系和报告,引导社会公众关注教育督导评估,普及教育督导制度及其内容。

4.利用各级各类媒体以及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市人民政府网站、各学校微信公众号、教师、家长微信群等自媒体,宣传《国家教育督导条例》及有关宣传资源,面向公众进行宣传普及。

1.新任教育督导人员、督学至少接受过一次以上条例的专题培训。

2.各责任督学对本条例及其内容的知晓率达到90%以上,具有依法履行教育督导职能的能力和良好水平。

3.教育督导评估对象了解教育督导制度及督导评估范围、有关评估指标、权利和义务,知晓率达到90%以上。

4.公众关注教育督导评估,知晓教育督导制度。


附件2

灵武市教育体育系统普法责任制考核办法

为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形成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宁党办〔2017〕60号)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关于做好2020年度普法责任“四清单一办法”修订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结合灵武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市教育体育系统普法责任制责任单位和学校。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

  1. 考核要求

    1.全市教育体育系统要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学校”活动,按照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要求,组织本部门、本单位集中学习宪法和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各学校要开好道德与法治课、思想政治课,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教育活动,提高青少年法治教育质量。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头学习宪法和法律,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

    2.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普法责任清单,认真履行普法责任。要坚持普法实践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坚持日常宣传与主题宣传相结合,坚持上下联动与属地管理相结合,切实做好教育系统普法工作。要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大力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创新普法方式方法,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各个环节和全过程,努力提高教育行政管理人员、校长和教师的法律素质。要加强与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积极承担面向社会的普法责任,增强社会公众特别是学生及其家长的法律意识。

    3.市教育体育局把普法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总体布局和计划之中,制定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实施方案,明确普法对象、普法任务和工作要求;每年3月底前对拟开展的普法活动包括普法内容、普法对象、活动方式、实施时间等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要求,建立工作报告制度。每年6月15日前向上级部门报告半年普法工作情况,每年12月15日前报告本年度普法情况。各单位和学校要积极配合责任单位做好普法工作,完成相关任务,及时通过简报、网站、微信等推广普法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

    4.各单位、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教育法律法规及有关宣传教育的资料、图片、影像等,面向公众做好广泛深入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公众对宪法及教育法律法规的知晓率。

    5.教育体育局对局属各单位、各中小学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要进行督查,把工作信息上报情况作为重要参考;切实加强日常检查和考核,适时对检查和考核情况进行通报,并将检查和考核情况转化为年度考核分值予以落实,确保普法工作任务的实现。各单位和学校要按照要求及时报送普法实施方案、半年和全年普法总结、信息和好的经验做法。

    四、考核及分值

    普法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年度效能考核、党建考评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内容,机关各科室分值占各项考核总分的10%,局属事业单位和学校分值占各项考核总分的10%。各学校普法责任制的考核采取年度工作评估和上报年度普法总结报告的形式实施。

    本办法自2020年4月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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