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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12010148797A/2022-00010 文  号 灵教体发〔2022〕21号 生成日期 2022-02-25
责任部门 灵武市教育体育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
所属“五公开” 管理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关于印发《灵武市教育体育系统2022年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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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现将《灵武市教育体育系统2022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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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教育体育系统2022年度防安全工作计划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消防安全工作决策部署,按照“一年攻坚落实、两年巩固提升、三年建立长效机制”的总体目标,推动中小学、幼儿园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以下统称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深入开展,全面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进一步强化师生消防安全意识,规范校园消防安全管理,提高发现火灾隐患、正确应对消防事故的能力,结合全系统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消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各学校结合本校实际,扎实开展好校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切实提高学校火灾防控能力、灭火救援实战水平、消防基础建设水平,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内容

(一)强化消防安全工作责任

1.明确各学校的消防安全职责学校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学校应当确定一名消防安全工作“明白人”为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明确消防工作管理部门,成立消防安全组织机构,配备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建立志愿消防队,具体实施消防安全工作。

(二)强化消防安全管理

1.落实防火巡查检查制度。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校园防火检查,并在开学、放假和重要节庆期间开展有针对性的防火查。寄宿制学校校园安全管理员应当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加强夜间巡查,并明确巡查人员、部位。食堂、体育场馆、会堂等场所在使用期间应当至少每两小时巡查一次。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立即整改,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要及时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确定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及负责人。在火灾隐患消除之前,学校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2.加强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和管理。学校应当按照国家、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依照规定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完好有效;主要消防设施设备应当张贴维护保养、检测情况记录卡。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维护保养,每年至少全面检测一次。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工作人员应持证上岗,熟悉设备操作,掌握应急处理程序,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消防控制室应当在明显位置张贴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和值班应急处置程序。

3.严格火源和电气防火管理。学校制定动用明火相关规定,严格火源管理,使用明火严格动火审批制度,落实现场监护人和防范措施。严禁在宿舍楼内使用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等。建筑内配电设备、电气线路、电器选型、安装等应符合相关规范和防火要求,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超负荷用电,严禁在宿舍楼内使用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

4.规范消防安全标识。学校消防设施、器材应当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并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等处应当设置消防警示、提示标识,并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

5.遵守消防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十个一律”,即:对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经消防安全检查不合格擅自使用的场所,一律停止使用;对校内存在住宿与生产、经营、仓储“三合一”或“二合一”的场所,一律限期搬出住宿人员;对校内超市、食堂等经营场所留宿工作人员的,一律予以清理;对存在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道路的,一律予以清理疏通;对学校办公室、活动场所等使用易燃、可燃夹芯材料的,一律予以拆除整改;对人员集中住宿区域的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一律予以拆除;对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一律停用整改;对违章用火、用电、用气以及私拉乱接电源线路的,一律整改,对存在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师生安全的场所,一律予以查封;对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查封的场所,一律依法处理。

6.寄宿制学校要认真分析研判学校的火灾规律特点,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状况,找准突出风险隐患,建立健全基础台账。要利用每月开展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集中检查,重点检查学校消防安全制度建立情况,消防安全管理人、责任人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情况、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防火检查和巡查制度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出口畅通情况,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用火用电和危险化学品管理情况,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微型消防站拉动情况,夜间消防安全值班值守情况等。加强对宿舍楼、实验楼等重点部位的排查整治,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确保及时整改到位。

7.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指南(试行)》、银川市消防救援支队银消[2021]132号关于印发《全市重点行业领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验收实施方案》的通知,学校要加强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能够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具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积极开展校园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校创建达标工作已经达标完成创建的学校要根据银消发[2021]132号文件,继续做好续建并长期巩固成果。

(三)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1.各学校每年至少对教职工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职工新上岗、转岗前应当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所有教职应当熟知本单位、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自救。

2.各学校应当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生课堂教学内容、有教材、有教案(课程设置必须在课程表中体现),确定熟悉消防安全知识的教师进行授课有授课教师花名册,并选聘消防专业人员担任学校的兼职消防辅导员。幼儿园应当采取寓教于乐的方式对儿童进行消防安全常识教育。中小学要保证一定课时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并针对各学龄阶段特点,确定不同的消防安全教育的形式和内容。充分利用寒暑假暨冬春季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将中小学生参与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纳入学生校外社会实践活动内容。

(四)组织消防应急演练

1.应当制定本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每班次、各岗位人员及报警、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责,每季度至少演练一次。举办重要节庆、文体等活动时,应制定有针对性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落实疏散引导严防学生踩踏事故发生。

2.要按照“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和“救早、救小、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的要求建设微型消防站,并定期开展技能培训和消防演练。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是防范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是维护社会安稳定的重要内容。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健全和完善工作体系和常态化的工作机制,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二)狠抓管理。要坚持“综合治理、预防为先”的原则,在人防、物防、技防上下功夫,投入必要的人力、物力配齐配好消防设施设备;要狠抓管理形成规范,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巡查、设备维护、器材保管等有关制度,加强预案修订和消防技能培训演练,提高扑救能力。

(三)落实责任。学校应及时对学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学校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到岗,职责落实到人对发生亡人火灾或较大火灾事故的,将严格追究责任。

(四)检查考核。消防工作进行专项考核并纳入学校安全工作考核体系市教育体育局将联合消防部门定期或随机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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