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已启用无障碍浏览系统,欢迎点击访问!
索 引 号 640181-103/2021-00673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1-08-27
责任部门 灵武市教育体育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
所属“五公开” 服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关于印发《灵武市12-17岁学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各中小学:

现将《灵武市12-17岁学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文件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灵武市教育体育局

                                                2021年8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灵武市12-17岁学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12-17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根据《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印发2021下半年全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实施方案的通知》及《银川市教育局、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银川市12-14岁学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方案〉的通知》(银教发〔2021〕124号)要求,组织全市中小学校科学开展12-17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确保疫苗接种积极、安全、稳妥推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全市范围内12-17岁人群,不分校内外,常驻和流动,按照“属地管理、知情同意、保障安全”的原则,均实施两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8月4日至10日,要统一完成组织动员、人员培训、接种点设置、医疗保障等相关工作。

(二)8月11日至17日,要集中开展15-17岁目标人群第一剂次接种。9月2日至8日,集中开展目标人群第二剂次接种。

(三)8月18日至24日,集中开展12-14岁目标人群第一剂接种,9月9日至15日,集中开展目标人群第二剂接种。

二、实施原则

(一)按照属地为主、医教协同、知情同意、保障安全的原则。根据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和疫情防控形势要求,扎实稳妥推进疫苗接种。

(二)落实四方责任,做好接种宣传动员、预约登记秩序维护等组织工作,保障接种工作有序开展。

(三)接种过程充分告知,在知情、同意、自愿的前提下,为12-17岁符合接种条件的人群实施免费接种。

(四)在充分开展健康信息、接种禁忌询问的基础上做好医疗救治保障和接种后留观,确保接种安全。

三、进度安排

(一)宣传动员准备阶段(8月16日前)

市教育体育局与卫健部门在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统筹协调下,相互配合开展12-14岁、年满15岁以上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学生组织、工作宣传动员、人员培训、接种点设置等工作。

(二)摸底造册阶段(8月16日前)

市教育体育局在组织全系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的同时,组织相关学校完成辖区12-14岁学生和15-17岁未接种疫苗学生摸底登记工作,并报送相关部门备案。

(三)接种阶段(8月11日-9月15日)

辖区教育部门组织在校学生按照与卫生健康部门商定的接种日期、地点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1.第一剂次接种:全市15-17岁学生于8月11日至15日集中到市体育馆方舱接种点和市卫健局指定的各社区卫生院、乡镇卫生院接种点进行接种。8月18日至24日,集中开展12-14岁学生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学生到指点接种点进行接种。

2.第二剂次接种:9月2日-5日,组织全市15-17岁学生到市体育馆方舱接种点和市卫健局指定的各社区卫生院、乡镇卫生院接种点进行接种。9月9日至9月15日,集中开展12-14岁学生进行疫苗接种。

四、职责分工

(一)市教育体育局负责会同灵武市卫生健康局制定印发《灵武市12-17岁学生疫苗接种工作方案》,疫苗接种开始后,每日统计辖区内目标人群接种进度,检查全市各学校接种实施情况,解决疫苗接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各学校要做好目标人群底数摸排,及时报送到市卫健局,以便科学分配疫苗和注射器。市卫健部门要做好全市卫生人员技术培训和指导,强化规范接种和医疗应急救治保障。

(三)市教体局和各学校积极对接市卫健局,根据目标人群分布情况统筹规划,配合做好临时接种点和固定接种点设置,并将接种点设置情况告知接种师生、向社会公布。负责组织开展宣传工作,并督促开展目标人群接种工作;每日统计上报学生接种信息。

(四)市卫健局根据摸底目标人群分布情况统筹规划,合理设置足够数量的临时接种点和固定接种点。配足配齐预防接种人员,抽调专业人员成立接种工作队,专门负责12-14岁和15-17岁未接种疫苗学生人群接种工作。指导学校相关工作人员熟悉疫苗接种知识、接种流程、接种后注意事项、后续健康状况观察、应急处置措施等信息。开展科普知识宣传,做好应急处置。

(五)市教育体育局通过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做好在校学生及家长(监护人)的沟通告知、宣传动员工作;发放《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要求学生监护人须如实填写,尤其是学生身体健康状况,在知情同意书上勾选并签名;负责协助属地卫健部门提供校内接种场所,与接种单位配合做好接种场所设置工作;将指定接种点及时通知到本校学生及家长;组织动员本校学生在指定时间到指定的接种点及时完成接种,与接种单位相互核实未接种学生名单;每日统计本校学生接种情况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六)12-17岁符合接种条件的人群,应由监护人陪同,持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身份证或户ロ本,在统一规定的时间前往指定接种门诊或临时新冠疫苗接种点进行接种。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系统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疫苗接种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银川市党委、政府及灵武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疫苗接种工作作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尊重科学规律,依法审慎稳妥推进,逐步建立全市校园免疫屏障,加快阻断病毒传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全力确保师生生命健康、校园秩序安全稳定。

(二)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体育局、卫生健康局、各学校要充分发挥本单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领导下,细化工作方预算案,明确责任主体,具体负责落实疫苗接种相关工作。统筹协调做好前期动员、宣传引导等各项工作,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将国家政策理解透彻、解释到位、落实到底,确保疫苗接种工作按期达成目标要求。

(三)做好摸底统计。各学校要做好学生摸底统计工作。对本校目标人群数量、年级分布、健康状况等做好详细摸底,填写摸底登记表;2021年8月17日前市教体局汇总填写摸底汇总表,将汇总表报市卫健局备案,同时上报银川市教育局。

(四)重视宣传动员。市教育体育局、卫生健康局和各校要统筹协调疫苗接种宣传引导工作,积极宣传疫苗对维护个人健康、控制疫情传播等的重要作用,及时组织专家答疑解惑,有效回应社会关切,引导提高接种意愿。学校要积极主动做好需接种新冠疫苗学生的思想工作,从关爱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出发,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心理疏导,引导广大师生科学理性看待接种后可能出现的异常反应,形成合理预期。通过微信群、校讯通等方式,组织学生及家长进行培训宣传,将市卫生健康局提供的科学权威的新冠疫苗接种常识、禁忌证、致家长一封信、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等内容推送给家长,确保每一位家长了解、知情,让学生暖心、家长放心、社会安心。提前告知监护人下载“金苗宝”APP填写个人信息生成二维码扫描接种。要密切监测网络舆情,迅速应对处置。

(五)合理设置接种点。市教育体育局、卫生健康局和各校要严格落实属地负责、部门协调配合工作机制,根据辖区内目标学生分布情况合理设置临时接种点/方舱式接种点。接种点入口、出口尽可能分开,设立等候区、健康询问评估区、接种区、留观区、应急处置区(相对独立)、疫苗储存区,先后顺序合理,实现流程单向流动,引导标识明确。设置接种点时,学校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选择合适的场所,划定接种工作区域,配备座椅、电源插头、网络等必需的设备及工作人员,协助做好接种组织。

(六)科学安排接种工作。市教育体育局、卫生健康局和各校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科学合理安排接种时间,采取分年级、分班级、分区域、分时段接种方式,严密做好现场接种工作,严防人员聚集拥挤。接种工作人员要针对学生特点,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落实“三查七对一验证”和接种后留观要求,确保接种安全。接种完成后、做好接种信息登记和报告,有预防接种证的,可将接种信息记录在接种证上,无预防接种证的,出具接种凭证,同时做好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内信息管理。2021年初三、高三毕业的学生在开学前由原学校负责统计上报信息和组织接种第一剂疫苗,开学后由新报到学校负责统计上报接种信息并组织第二剂疫苗接种工作。

(七)注重安全保障工作。各学校要会同接种单位科学合理做好学生通知、接种前告知和心理疏导工作。学生接种时需由学生家长(监护人)陪同,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并提供由家长(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一式两份),家长(监护人)因特殊原因无法到现场的,要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陪同。各校需提前将《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内容告知拟接种对象及家长(监护人),如实进行身体健康状况申报,填报接种意愿,如明确属于接种禁忌者,做好告知解释工作。市卫生健康局要合理配置医疗救治力量,按照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急诊急救人员驻点保障、有急救设备药品、有“120”急救车现场值守、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治绿色通道的“四有”原则,开展医疗救治保障工作。

(八)认真做好不良事件监测和处置。市教育体育局和各校要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建立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救治机制,要制定接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特别是群体性心因性反应事件准备。对出现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应予以高度重视,配合现场卫生工作人员立即现场处置,配合做好病例后续救护车快速转运、多学科诊疗等,最大程度保障接种师生的生命安全。一旦发生心因性反应,第一时间将发病人员带离留观场所并做好人员疏散,采取隔离、对症、暗示疗法,正面疏导、稳定情绪,防止恐慌心理蔓延,并做好舆情监测和处置。市卫生健康局按照《新冠病毒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置方案》规范开展调查处置,并将调查、诊断结论告知接种师生。

(九)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市教育体育局、卫生健康局和各校要合理安排接种工作计划,及时掌握工作进度、质量和效果,确保接种工作稳妥有序推进。建立日报告制,各学校统计当天接种疫苗人数上报市教育体育局,信息统计上报以《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执行。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