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局属事业单位:
现将《灵武市教育体育系统落实校园安全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灵武市教育体育局
2020年10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灵武市教育体育系统落实校园安全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
为推动全市校园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促进学校安全工作各项任务深入扎实开展,确保教育体育系统安全稳定,根据《灵武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灵武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教育体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健全完善以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为重点的校园安全主体责任体系,推动校园安全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学校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教育体育局联合督查为主向学校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努力实现安全管理标准化、制度规程规范化、风险管控清单化、隐患查治常态化、培训教育经常化,杜绝较大、重大、特大事故,进一步夯实学校安全工作基础,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总体水平。
二、工作任务
(一)健全落实校园安全工作责任体系
1.各学校要建立健全覆盖学校、学生(幼儿)的全员岗位安全责任制,全面落实学校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和全员责任。学校在狠抓安全隐患防范的同时,全面建立“目标责任管理防范机制”,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切实使安全责任落实到学校各管理层,落实到各处室,落实到具体工作人员;形成安全工作校长带头抓,分管领导亲自抓,安全管理人员具体抓,学校教职员工全员共同抓落实的安全工作责任体系。推行安全“四包”责任制和“八制”方针,即值周领导包全周,值周教师包年级,班主任包全班,科任教师包课堂。谁领导谁负责,谁值周谁负责,谁上课谁负责,谁辅导谁负责,谁管处室谁负责,谁管年级谁负责,谁带班谁负责,谁组织活动谁负责。
2.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责任清单,制定安全责任的考核标准及奖惩制度。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强化安全管理力量,按规定配齐安全管理人员。
(二)健全落实校园安全工作管理体系
1.各学校要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安全管理人员1名,须为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其任命和变更须报市教育体育局备案,领导小组每学期定期或不定期对学校安全问题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分析研判。校长作为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分管领导要协助校长抓本校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指导、监督、检查本校各处室、班级责任人的安全管理工作。学校每位教职员工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安全管理人员的指导、监督、检查下认真开展安全工作。
2.各学校要强化重点区域安全监管力度,严格落实校园大门、教学区域、学生宿舍、食堂等人防物防和技防“三防”措施,对寒暑假等重大节假日及重要时期(特别是疫情防控期间)的校园安全工作,校领导班子要亲自检查指导。对汛期和灾害性天气时期的安全工作,要做到落实责任和人员。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坚守岗位,严禁擅离职守,严防不法分子入校滋事。遇有较大突发事件,要及时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损失,切实增强“珍爱生命、安全第一、团结友善、和谐共处”的意识。加强值周人员岗位职责,定岗定员进行安全巡查,为学生生命护航。
3.各学校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一要加强校园常规管理。加强学校门卫管理,严防社会人员流入校园,疫情期间切实加强外来人员测温和登记,切实做好学校及周边特殊人员及易肇祸精神病人等重点人群的监管;从严控制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严格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学校安全预警。二要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严格实行票据索要、食品留样、食堂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等制度,规范食品储藏加工流程,严防食物中毒、投毒事件以及传染病的发生。三要加强交通安全管理。严格校车准入、审核制度,规范车辆运营秩序;在校门口醒目位置设置交通安全警示牌,教育引导学生拒乘“三无”车辆、超载超速车辆、电动三轮车和农用车上下学;同时与学生家长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充分发挥协同监管作用;严格实行城乡小学路队离校制度,确保学生上下学安全。四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办齐教学楼、宿舍楼等建筑物消防验收合格手续;配足配齐消防设备器材,规范设置消防安全指示标志。五要强化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实行学校重点部位重点防范,确保电教室等用电量大的场所专人管理,随用随查,做到人离电断;对易燃、易爆、易挥发化学实验药品分类加锁贮藏,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及使用登记制度;对体育设施先查后用,保证教学安全。六要强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积极协调公安、消防救援大队、市场监管局、卫健局、综合执法局、文广局等部门,整治校园及周边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创造安全和谐的校园及周边环境。七要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定期组织开展学校安全隐患和岗位风险点辨识排查,建立学校、班级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实行事故隐患自查、自报、自改的管理模式。要对所有安全风险开展辨识、评估、分级、建档,落实校园封闭式管理,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现动态管理。建立健全视频监控和在线监测系统,校园监控全覆盖,视频保存时间达到90天,校园“一键式”报警装置安装到位,并与公安机关联网。
4.各学校要建立完善投入机制,推进校园安全标准化建设步伐,加大校园在消防安全、饮食安全、交通安全、教育教学安全等方面的资金投入力度,保证安全设施达到标准要求。积极推进食品加工、午餐供应、接送学生等方面的规范化管理,推广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提高学校安全水平。配足配齐保安、消防器材,及时安装、更新监控设施,校园保安需达到公安机关年龄要求和身体条件。保证安全培训教育、隐患排查治理、安全工作责任制考核奖励费用等资金投入,不断提升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条件。参加各类校内外大型活动时(疫情期间严禁组织大型聚集性活动),须按要求对师生进行健康体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健全落实校园安全工作监管体系
1.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必须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建立科学化的监督管理网络和切实有效的制度,形成条块结合,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交叉、立体覆盖的管理体系;重点建立安全工作定期分析研究制度、隐患排查与处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教育培训等制度。
2.各学校要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主阵地、主渠道作用,扎实组织开展覆盖全体师生、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一要开齐开好安全教育课,并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和其他学科教学渗透,定期向中小学、幼儿园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二要利用校园广播、校报刊、宣传橱窗、黑板报、LED显示屏、微信、QQ等载体,营造浓厚的校园宣传氛围。三要利用“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全国消防安全日”“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节点,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专题教育活动。四要针对不同时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组织开展交通、消防、食品、防溺水、用电、防校园欺凌和暴力等专项教育活动。五要充分利用“宁夏回族自治区学校安全教育平台”,组织教师、学生、家长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按时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六要密切家校沟通,通过召开家长会、印发《致广大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家访等形式,对家长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努力将学校安全教育向家庭、社会延伸。
3.各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对学校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中层干部、班主任、宿舍管理人员、食堂管理人员、校车驾驶人员、校车随车照管人员等重点人员的安全(含职业健康)知识教育和培训,保证工作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安全事故防控技能。教体局每学期开学前也将联合市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卫健局、应急管理局等单位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四)健全落实校园安全工作应急救援体系
1.制定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成立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小组、救援救护小组、善后处理小组、事故调查小组等组织机构,做到一旦发生事故和险情,有统一指挥的组织领导机构,有足够排险的救援人员、物质和资金,能及时妥善处置各种突发事故;结合学校特点制定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事故和险情救援方案与应急措施。
2.各学校要加强应急管理,完善学校各类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根据应急救援需要建立由教职工、家长志愿者等组成的非专业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定期组织开展覆盖全体师生的消防、地震、疫情防控等应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必要的、基础的避险、逃生、自救技能,提高应急响应能力,确保在演练过程中不发生踩踏和烟气中毒事故。应急演练次数严格按照教育部要求进行,即中小学至少每月开展1次,幼儿园至少每季度开展1次。
3.严格事故报告。学校应严格遵守《自治区教育厅涉校涉生紧急信息报送的范围及标准》规定,按照报告时限、内容、方式、对象等要求,及时、完整、客观地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不得瞒报、漏报、谎报、迟报。校园门房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发生安全事故后,学校应立即启动校园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学校第一责任人应按规定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
三、实施步骤
从2020年10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10月)。各学校(幼儿园)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各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要结合实际制定细化落实的行业工作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及时报送市教育体育局安全办。
(二)组织实施(2020年11月至12月)。各学校要按照制定的方案,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实施。认真查找履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列出问题清单,重点分析学校目前存在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管理制度等方面的问题,结合法律法规规定,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强化推动重点工程、研究建立工作机制,为全面有力落实校园安全主体责任,打好基础。
(三)全面落实(2021年1月至12月)。各学校要坚持全面覆盖、统筹推进、重点突出、持续深入、务求实效,紧盯责任落实、风险管控、隐患查治等重点目标任务,按照时间进度有序推进,强化督促检查,加大奖惩力度,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高(2022年)。各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要认真做好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的总结工作,查摆问题、总结经验,积极探索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的长效机制。市教体局将适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督导检查,并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终考核。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落实校园安全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主要负责人要专题研究部署,分管负责人要落实“岗位管理”职责,盯紧活动开展。要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二)扎实有序推进。各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的意义和要求。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组织开展对学校主要负责人的专题培训,切实增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法治意识及依法履责的意识和能力。要采取监管与服务相结合的方式,督促指导学校深入开展覆盖全体师生的安全教育,着力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努力实现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转变。
(三)强化督导考核。各学校要加大对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开展情况的督查督办、工作指导和调度通报力度,及时报送相关工作情况总结、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市教体局将把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学校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并作为平安校园创建评估依据。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校(园)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落实校园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意义和要求,注重抓典型、促先进。要强化警示震慑,对未按要求开展工作、校园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问题突出的学校,进行责任追究及严肃处理。
联系人:市教育体育局 马金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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