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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12010148797A/2024-00117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灵武市教育体育局 成文日期:2024-05-16
责任部门:灵武市教育体育局 发布日期:2024-05-16
名 称:灵武市教育体育局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灵武市教育体育局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今年以来,灵武市教育体育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教体系统法治政府建设,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灵武市关于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 )的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灵法办发〔2024〕1号)和市司法局《关于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要求,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不断加大教育行政执法力度,全面推进教育体育系统法治化进程。近期,市教体局组织对全系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查找问题,改进工作,努力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一是建立完善教育体育局行政执法工作组织领导,行政执法工作纳入教体系统年度工作计划,统筹安排日常工作,明确执法主体,保障教育行政执法工作顺利开展。加强执法人员技能培训,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保障行政裁量权、行政处罚权落实到位。二是制定完善市教育体育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其中行政审批3项,行政许可5项,行政处罚17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给付3项,行政检查7项,行政确认6项,行政奖励7项,行政裁决3项,其他事项8项。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教体局涉及行政执法科室及事业单位主要有体育中心、教育教学管理室、教育督导室、政策法规室,现有行政执法人员23人,持证人员15人,行政执法人员中有公务员编制2人。通过加强培训和教育,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增强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维护教育体育市场的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

(二)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一是做好行政执法事前公开。主要公开教体系统行政执法主体信息,就单位名称、内部设置、机构职能、联系方式、监督方式、救济渠道等内容,以及行政执法人员清单、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在灵武市政府网站公开。二是做好行政执法事中公开工作。执法过程中必须公开出示执法证,明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申请材料示范文本信息,以及事项办理过程中进度查询、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等信息等,并依法告知当事人行政执法的事由、依据,享有陈述、申辩、听证、回避、救济和依法配合执法等权利义务。三是做好行政执法事后公开。将教育行政执法情况在灵武市政府门户网站--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监督专栏公开。主要有双随机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教体局 2023年度行政执法数据统计表、 2023年度行政执法报告,做到执法公正、公开。四是开展工作自查,主要对教体局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落实情况,行政执法流程图、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内容,以及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进行自查,申请上报废止规范性文件1项,制定规范性文件2项。

(三)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一是教体局现配备执法记录仪1台、录音笔1支,照相机一部。各科室和体育中心只配备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并没有配备以上行政执法专用装备。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按照教体局行政执法八项制度(试行)要求,行政执法过程中明确专门人员负责现场执法记录设备的存放、维护、保养、登记、管理,明确音像记录的范围、环节、方式。建立健全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明确音像记录的归档、保存和使用。三是教体局先后联合各职能部门开展校园安全管理年度检查考核、校园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消防执法专项检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专项检查、中小学财务管理专项检查、幼儿教育、民办教育、职业教育规范办学等专项治理工作,加强监督和查处,做到公开、透明,维护了教育教学秩序。今年以来,共开展行政执法检查12次,安排班子成员及党员干部60余人次,发放整改通知及检查反馈单位100余份,有效预防了违规违法行动的发生。

(四)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一是加强法制审核队伍建设,配备和充实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与法制审核工作任务相适应的法制审核人员,在缺乏法治专业人员情况下,充分发挥法治顾问作用,申请市司法局进行法律援助,做好单位法制审核。二是确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将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者引发社会风险、直接关系行政管理相对人或者他人重大权益、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执法列入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三是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将单位行政执法行为的类别、执法层级、所属领域、涉案金额等因素,编制本单位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确保行政执法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

(五)加快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是主要聚焦教育体育领域与市场主体、群众关系最密切的行政执法事项,规范行政检查事项,针对辖区民办教育园、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体育行业协会以及文体经营场所,联合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实现监管效能的最大化、监管成本的最优化、对市场主体干扰的最小化。二是联合市公安、卫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文旅广等部门对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执法检查,督查学校幼儿园86家,民办教育培训机构76家,学校周边商店5家、打字复印部3家、书店3家,下发督查整改通知书7家,有效防范行业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三是开展民办学校年检。  制定印发《灵武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民办学校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对我市辖区内18所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及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年度检查,年检考核合格17所,暂缓年检单位(1所),针对年检中存在的问题,各民办学校加强整改,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强化依法依规办学意识,理清办学思路,进一步提高办学质量,推动全市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存在问题

一是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虽已制定,但仍需进一步完善,一些制度分项操作性不强,关于行政执法的一系列管理办法和制度都在试行阶段,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二是行政执法人员对部分执法案件的移送标准、立案标准、证据标准认识不统一,罪与非罪、主观要件等不易把握,造成行政执法与公安司法机关看法不一,分歧较大,移送案件的成案率低。三是教育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不足、行政执法处罚难,无行政处罚案卷,行政处罚权行使不到位,法制审核机制有待完善、缺乏法治专业资质人员。四是与各职能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不够,信息不畅通。这些问题和不足要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确保全系统行政执法工作有序开展。

三、下一步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领导责任。全市教育体育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加强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会议精神,压实工作责任,紧盯督察问题的整改落实。认真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照督察反馈意见,突出问题导向,抓部署、抓协调、抓督办,抓整改,坚决有力推动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

(二)强化整改落实,努力增强法治建设实效。全系统将紧盯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不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不到位、行政执法不规范等问题,对本单位执法案卷从执法程序、裁量权行使等方面开展全面自查。要坚决杜绝“虚假整改”“口号整改”“书面整改”,防止整改“一阵风”“走过场”,切实将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切实将法治建设抓出成效。

(三)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市教体局联合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公安等部门要协调配合,严格落实《行政处罚法》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快整治学校周边环境,加强教育行政执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联合各职能部门探索和研究符合教育特性和我市实际的教育行政执法的有效方式和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教育行政执法能力。

(四)强化依法治教,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教体局公开招聘法律专业人员从事教育行政执法工作,可以从教师中选拔,特别是从法律专业资质的教师中选聘行政执法人员。局属各事业单位在事业人员招聘时,可根据职责要求,优选招聘法律专业人才,人事行政执法工作。加快推进教育行政执法进程,在依法治理和教育行政执法工作中,保障和促进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五)齐抓共管,加快推进教育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壮大教育行政执法队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各学校积极与各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在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进程中,保障和促进教育体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大幅提升,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灵武市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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