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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12010148797A/2022-00078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灵武市教育体育局 成文日期:2022-06-27
责任部门:灵武市教育体育局 发布日期:2022-07-06
名 称:关于印发《关于做好全市2022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印发《关于做好全市2022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小学:

为确保我市2022年中小学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区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宁教基〔2022〕7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全市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巩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促进教育公平,整体提高教育质量。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规范办学行为,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进一步完善入学机制,严格规范入学程序,强化入学工作管理,确保全市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关于“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的规定,按照“划片就近、免试入学、计划招生、合理调剂”的招生政策,切实保障区域内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

(二)坚持属地管理原则。统一建设和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加快推进区域内户籍、房产、社保等入学相关信息共享,逐步实现网上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切实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统一制定招生计划、招生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起始年级不出现大班额,逐年降低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额,逐步达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班额标准。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资格审核机制,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招生工作,监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执行招生政策、遵守招生纪律。

(三)坚持义务教育全纳原则。坚持“两为主”原则(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落实“两个全部纳入”精神(全部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全部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保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受教育权利,确保残疾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全面推进“阳光招生”,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录取结果等信息向社会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格审核新生入学条件,把好新生“入籍”关,严禁违规招生。

(五)坚持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原则。建立健全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工作机制。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全市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实行“同步登记、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

(六)坚持招生片区动态调整原则。随着我市经济发展和人口居住变化,每年依据人口结构、学龄人口变动趋势、计生政策调整、学校建设分布、学校办学规模等因素,适当调整学校招生片区范围,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三、招生纪律

(一)加强招生工作组织。公民办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纳入全市统一管理,实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严格招生计划审批制度,依据划定的服务片区对口招生,保证良好的招生入学秩序。

(二)严格维护招生秩序。各公民办中小学要贯彻落实上级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学校举办任何形式的招生选拔考试,严禁组织或者变相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不得将外语、奥数等各种竞赛、考级作为入学条件,严禁任何公办和民办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择校费。严禁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代课兼职。城区小学和各种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不得举办学前班。坚决查处社会组织或个人打着招生入学的幌子欺诈学生及家长的行为,影响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稳定。  

(三)广泛开展招生宣传。各中小学在招生工作中要及时将招生计划、程序、时间、监督举报等相关信息主动向社会提前公开公示,并联系所在招生服务片区的社区进行宣传,确保新生家长准确掌握入学政策及报名要求,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四)严肃招生入学纪律。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学校不得在招生结束后,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严格学籍管理,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四、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工作要求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要按照“划片就近、免试入学、计划招生、合理调剂”的招生政策,保障服务片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少年相对就近入学。2022年各小学要保证服务片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全部免试就近入学。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违规提前招生和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

(二)规范延缓入学登记。对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经村(社区)居委会同意,然后报教体局备案对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所在幼儿园登记、片区学校汇总上报市教体局备案报片区所在学校注册学籍,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三)严格控制班级数和班额。加强消除大班额源头管控,2022年我市各中小学要努力实现全面消除大班额的目标。各小学起始年级班额不得超过45人,中学起始年级不得超过50人。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划定的招生范围进行招生,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对新增大班额的学校将严肃问责处理。各中小学要公开分班过程,合理调配教师,均衡分班,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统筹保障各类特殊群体入学

1.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合理确定入学条件,以相对就近、合理调剂为原则,由市教体局根据各公办中小学学位情况统一调剂安排。学校切实落实好“四统一”(统一管理、统一编班、统一教学、统一活动)。在我市各企业工作的职工子女,只要提供租房合同、务工单位证明、劳务合同,外省市务工人员需要提供居住证,由市教体局调剂安排。

2.加强留守儿童关爱措施落实。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要摸清底数,建立和完善留守儿童档案,明确留守儿童的帮扶措施和责任人,落实关爱政策,精准扶贫,资助到家,构建“家庭、社会、政府”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3.确保残疾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学校要根据残疾儿童的残疾类别、残疾程度等个体差异制定有针对性的教育与康复方案,推行落实“一人一案”制度。对具备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安排随班就读;对不具备接受普通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视残疾程度由各片区内学校安排专人开展送教上门工作;因残疾程度较重,不能进入学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经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认定后,提出入学安置建议,学校做好各类残疾儿童少年的学籍注册工作。

4.重视移民子女的安置工作。我市生态移民和劳务移民子女统一安排在泾灵燕宝小学、狼皮子梁学校、泾兴小学及城区的第四中学、第五中学、第五小学、第七小学、东塔小学、东塔回民小学等学校就读。各学校根据移民搬迁安排及时做好政策宣传、接待及安置入学等工作,移民子女入学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及入学要求。

5.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依据相关政策和程序,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安排到全市各公办学校就读。

(五)落实控辍保学工作措施。各中小学要全面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 全面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按照“依法治教、依法控辍、综合施策”的总体思路,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做到政策不变、力度不减。完善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对疑似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建立“一人一策”劝返工作台帐,以脱贫户家庭适龄儿童少年为重点,认真落实部门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继续组织开展大劝返、“千名教师访万家”动员等活动,确保失学辍学儿童少年全部返校就读。对无正当理由拒不送子女入学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要加大行政和司法劝返力度,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严厉查处适龄儿童少年进入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对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失学辍学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严格控制跨区域招生。各公办中小学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按照市教体局划定的服务片区规范招生行为,引导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意义。任何学校不得在划定招生区域外单独招生或者动员录取优秀学生,中小学新生未经“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登记分配自行择校的,原则上小学新生不予注册学籍、初中新生不予学籍录入审核。对跨区域招生的学校将严肃处理,并对校长进行问责。严禁招生时不报名,开学时突击报名,严禁一生多校报名的现象,扰乱全市中小学招生秩序,严禁违规跨片区招收择校生,避免盲目跟风择校,努力营造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七)加强学籍管理。要进一步明确学籍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规范学籍管理程序,提高学籍信息质量,规范入学手续办理。招生工作结束后,各学校安排学籍管理员对小学毕业学生的去向到升学初中学校进行取证(小学毕业学生由原小学负责与录取的学校对接,确保所有小学毕业生100%进入初中就读),录取初中学籍、办理转学手续,严禁出现空挂学籍、建立虚假学籍、学籍业务办理不及时等问题。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小升初、初升高、一年级新生学籍办理登记注册工作。

(八)继续推行网络平台报名招生。为进一步深化招生工作改革,减少群众入学跑、等、排队等现象,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2022年秋季,全市中小学将继续使用“如愿入学服务平台”组织招生工作,不断完善招生机制,方便群众办理入学手续,促进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确保招生工作有序、平稳。

(九)招生工作步骤

1.摸底调查。4月份,市教体局对全市中小学入学一年级、七年级新生的入学情况进行前期摸底。

3.网上报名。418日-5月10日,5月22日至5月28日,分两批各学校、幼儿园按照2021年划分的片区组织开展片区内适龄儿童少年预报名工作。家长根据市教体局公布的片区划分,在“如愿入学服务平台”上填报适龄儿童少年个人入学信息,如户口、年龄、住址等信息(具体平台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3.制定招生计划预报名结束后,市教体局根据各学校摸底情况、依据学校办学规模,下发各中小学招生计划。

4.分批现场审核材料市教体局根据学校前期摸底和“如愿入学服务平台”报名上传信息情况,分两批由学校审核报名信息。第一批对符合片区学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通过平台短信通知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片区学校进行现场材料复核,登记报名,对报名信息与提交复核材料不一致的,弄虚作假的,驳回平台参加调剂安排;第二批调剂安排入学。对外来务工人员、租住户子女由市教体局根据学校学位、学生住址、交通等情况进行调剂安排并通过短信通知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学校报名。

五、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

(一)严格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合理核定公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将依据自治区教育厅下达给我市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根据我市公民办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师资配置等因素,合理核定公民办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严禁普通高中学校未经批准超范围、超计划招生。公民办学校普通高中按市教体局规定的统一时间招生。

(二)加强招生方式管理。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实行市教体局统一招生、指标到校招生和高中学校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招生制度。继续实行优质高中招生指标按60%比例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招生录取政策,适当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倾斜。

(三)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市一中特长生招生由学校实际制定自主招生工作方案,报市教体局审核备案公示后,在灵武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招生报名信息,并组织考生报名。7月下旬,市教体局和市一中学校在对初审后符合条件的参加自主招生的学生进行测试备案。参加自主招生的学生按专业成绩和中考成绩核算总成绩,根据专业科目录取人数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录取结果向社会公布。

六、加强民办学校招生管理

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与普通高中招生规定。市教体局将根据全市初中学校毕业生人数、民办英才高级中学的办学条件、办学规模、班级设置要求等,科学合理核定学校招生人数,下发英才高级中学招生计划。英才高级中学普通高中招生范围面向全市辖区内各初中学校,不得跨县(区)招生,严禁未经批准超范围招生,民办英才高级中学的招生录取工作要与市一中保持一致 ,严禁违规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降低分数线招生,严禁招收借读生,收取借读费民办英才高级中学招生录取面向社会实行“九公开”(公开办学条件、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报名条件、招生程序、招生结果、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各公民办中小学要高度重视招生工作的严肃性,认真落实中小学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及要求。做到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公开程序,完善告知义务,严明纪律,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招生期间各中小学要实行领导班子成员值班制,及时解决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设置招生咨询电话,招生期间安排专人负责值班接待,做好家长咨询、招生入学政策解释工作和入学转学学生的登记记录工作。对新生入学资料分类登记核查,记录在案、入学分班公开公示,努力保障学生入学机会均等公平。在招生过程中,凡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都必须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家长及社会的监督(举报电话4020664、4031064)。

(二)落实监督检查机制。各中小学要在招生工作中及时进行自查,对在招生工作中违规违纪现象和群众举报、投诉事件,一经查实,将对有关人员进行严肃问责。各城区中小学对新生的入学手续,依据现场核查情况,将符合学校入学条件新生的花名册,以及新生入学现场提供的核查资料依报名序号制作成统一的PDF格式(电子版),以“序号+小区+姓名”命名后,与花名册由学校签字盖章后一并上报市教体局以备核查。市教体局纪检信访、教育管理等部门将对各中小学新生报名、招生考试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三)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工作机制。按照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机制要求,各中小学要结合实际,会同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制定招生报名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流程和应急处置措施,明确检测、消毒、降低人员聚集密度等具体措施,确保招生工作安全平稳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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