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局直属事业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及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关于财政教育投入确保“两个只增不减”的工作要求(即: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现通知如下:
一、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教育发展经费管理应遵循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客观公正、规范透明、注重绩效、强化监督的原则。
二、专款专用,把钱用在刀刃上。各学校要严格按照《会计法》、《预算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性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经费用途利用好每一项资金。每一笔支付要真实、合理、合法、合规,不得造成资金浪费,对符合支付条件的票据要及时支付,不得无故推迟支付进度。如出现年末票据积攒但资金大量结余,导致教育投入不增而减的情况,市教体局将在下年度经费核拨时视情况减少拨款。
三、年末资金大量结余的学校(园)、中心,须以书面形式将结余情况及原因上报局财务室。
灵武市教育体育局
201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