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教育系统2024年度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已公布。根据招聘工作流程,将对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并根据复审结果开展面试工作。为确保资格复审工作公平、公正,现就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银川市教育系统2024年度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资格复审工作由各招考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
一、资格复审地点和时间
地点:金凤区教育局直属学校:金凤区第十二小学体育馆
兴庆区教育局直属学校:银川市第三十一中学报告厅
西夏区教育局直属学校:银川市西夏区教育局411会议室
贺兰县教(体)育局直属学校:贺兰县政务服务中心D座一楼大厅
永宁县教(体)育局直属学校:永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
灵武市教(体)育局直属学校:灵武市教育体育局(灵武市西平路142号)二楼东会议室
时间:8月31日(周六)—9月1日(周日)9:00—17:00(中午不休息)
二、资格复审主要内容
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请应聘人员按照《银川市教育系统2024年度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认真准备,资格复审时按时提交。
(一)常规复审内容
重点审核拟进入面试人员是否具备报考资格条件。审核时,由招聘部门(单位)收取并验证拟进入面试的应试人员报名资格证件原件(包括报考岗位要求的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证件)。经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者取消面试资格。
1.学历、学位。依据所报考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留学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
学历学位审核资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属于相同专业但名称不同的,需提供本人毕业院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和大学期间每年的课程成绩单等证明材料。对于要求本科及以上或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岗位,以报考学历(本科、研究生)专业为准。
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应聘人员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学信网在线查询验证;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应聘人员提供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或相关部门、院校核实查证。
2.准考证。本人准考证与身份证、户口簿上的基本信息须一致。
3.户口。全国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常住户籍的人员,全区即具有宁夏回族自治区常住户籍的人员(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即2024年8月12日前)。
下列人员应聘不受宁夏常住户口限制:
(1)在宁夏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含我区招募派遣到外省的)、“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以下简称“三项目”人员);
(2)宁夏各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
(3)区外普通高等院校宁夏生源的应、往届毕业生;
(4)父母、配偶、子女于公告发布之日前(含当日)取得宁夏户籍的人员(含岳父母、公婆,本人与配偶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登记结婚);
(5)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6)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
(7)区内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配偶(高层次人才与配偶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登记结婚);
(8)部队驻地在宁夏的现役军人的配偶、子女(现役军人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进入驻宁部队)。
审核资料:户口簿;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有关证明;宁夏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区外普通高等院校宁夏生源的应、往届毕业生有关学籍证明;结婚证等。
4.年龄。35岁以下指(1988年8月12日至2006年8月12日期间出生)40岁以下指(1983年8月12日至2006年8月12日期间出生)45岁以下指(1978年8月12日至2006年8月12日期间出生)。年龄以应聘人员有效身份证上的日期为准。
以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将材料装至档案袋内一并提交。凡在资格复审结束前未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复审资格;凡弄虚作假的,取消招聘资格。
(二)拓展复审内容
1.不得报考的情形。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已招聘的特岗教师;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新招(录)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考察前置情形。有无不良政治记录;应聘者的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有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回避情况审查。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中第二十七条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以上事项,需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积极配合招聘部门(单位)进行相关审查。
三、复审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积极配合招聘部门(单位)核查是否为涉金融、统计、房地产、保险等领域严重失信人员。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需开具本人银行征信记录(中国人民银行开具)。
2.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需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3.若应聘人员自行放弃资格复审,需提供纸质放弃声明,亲笔签名,提交审核人员留存。若应聘人员所留电话无人接听,审核人员将资格复审通知内容以短信方式告知,并要求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回复,未按规定时限参加复审或在资格复审结束前不能提供各类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4.应聘人员要提前下载打印并填写《银川市教育系统2024年度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附件1)一式两份,资格复审时,上交审核人员审查。在审核过程中如有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者,取消该应聘者的面试资格。应聘者如有异议,可在资格复审期间向银川市教育系统专项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
5.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急需紧缺岗位,经银川市教育系统专项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可按该岗位实际资格复审合格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银川市教育局、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后至面试结束,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6.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隐瞒信息、填报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根据违规事实,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记入应聘者个人诚信记录。
7.应聘人员应保证手机保持畅通,手机号码如有变动,请主动与招聘单位取得联系,如因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政策咨询电话:
兴庆区教育局:0951-6723617
金凤区教育局:0951-5671452
西夏区教育局:0951-2077833
永宁县教(体)育局:0951-8019498
贺兰县教(体)育局:0951-8066193
灵武市教(体)育局:0951-4029893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951-6091050
附件:银川市教育系统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
银川市教育系统专项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