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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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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灵武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的要求,2023年灵武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在门户网站共发布公示公告、部门文件、政府开放日、重点工作以及部门决算等信息45条,微博发布信息107条。

(二)依申请公开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灵武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保障,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负责科室和具体负责人员,由办公室负责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审核等日常管理工作。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自治区、银川市及灵武市有关要求编制、公布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严格落实“三审制”,任何信息未经审核一律不得发布,严格保密审查,保证涉密内容不上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3年,我局不断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主要围绕重点工作、法治政府、公告公示、部门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等相关信息,通过网站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政府信息,强化政府网站招商、商务信息发布等功能,极大提升了群众对相关政策信息的知晓率,保障了人民群众享受国家相关政策的权益。

(五)监督保障

严格执行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程序,执行“三审三校”审核规定,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确保网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的落实。同时建立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健全政务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不断完善工作流程。压实责任,强化保障,及时发布政务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2023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问题开展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灵武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促消费领域信息公开的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政策精准解读的到达率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单位业务信息公开内容广度、深度有待加强,主动公开的信息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下一步,灵武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将着力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持续深化政策解读工作。出台面向企业和群众的主动公开政策文件,全面开展政策解读,丰富解读形式,拓展解读平台,提高解读质量和到达率。二是不断创新政务公开工作方法。加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持续做好政务公开各类信息发布等基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三是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的公开实效。坚持从群众视角着力强化政策发布、解读和回应,提高政民互动水平和为民服务实效,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对政府各项工作推进落实的支撑作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银川市及灵武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加强网站和新媒体平台日常使用管理,以督促管,自觉主动接受社会评议,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2.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3.灵武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4.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灵武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下载,更多政府信息可登录网http://www.nxlw.gov.cn/ 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灵武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灵武市灵州大道宣传文化中心西8号,电话:0951-4021999,电子邮箱:nxlwz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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