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疏解采购年货可能导致的人员聚集,全面展示我市电商发展成果,充分发挥电商对消费的带动和引领作用,我局于2021年2月2日就灵武市2021年线上年货节系列活动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成交公司为宁夏灵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成交金额39.83万元。经宁夏灵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申报,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审核批准,依据合同约定及项目实施进度,拟对宁夏灵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拨付服务资金39.83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9月23日至2021年9月27日(5天)。公示5天后无异议,按程序将资金拨付到项目承办单位对公账户;凡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署名并写明联系方式)反映至灵武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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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