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仓储物流分拨中心厂房地面改造建设环氧树脂自流平地面工程质保金拨付公示
灵武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根据《灵武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资金使用方案》和《灵武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精神,原市工信局于2018年12月1日就灵武农村电商仓储物流分拨中心厂房地面改造建设环氧树脂自流平地面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中标公司为宁夏潼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371600元,最终审定价为362338.29元。目前,该工程质保期已到,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依据项目合同约定及项目实施验收情况,拟拨付宁夏潼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质保金18116.91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1年4月23日至2021年4月27日(5个工作日)。凡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署名并写明联系方式)反馈至灵武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举报投诉时间:工作日8:30-11:30,14:30-16:30。
监督举报窗口:
灵武市纪检委:0951-4021174
灵武市财政局:0951-4021769
灵武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0951-4027883
监督邮箱:lwds38713@163.com
灵武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