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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81-102/2018-91573 文  号 生成日期 2018-10-19
责任部门 灵武市工信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商贸流通
所属“五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灵武市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村级服务站门头制作安装资金拨付公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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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根据《灵武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资金使用方案》和《灵武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精神,经市工信局审核,灵武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村级服务站门头由宁夏广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制作安装。经宁夏广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报,市工信局审核批准,依据项目合同约定,拟对宁夏广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拨付项目资金138545.58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81019日至20181023日(5天)。公5天后无异议,按程序将项目资金拨付到项目承办单位对公账户;凡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署名并写明联系方式)反映至灵武市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举报投诉时间为每周工作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30分。

 

监督举报窗口:

灵武市纪检委:0951-4021174   

灵武市审计局0951-4021498

灵武市工信局:0951-4021173

监督邮箱:lwds38713@163.com

 

 

                 灵武市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2018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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