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已启用无障碍浏览系统,欢迎点击访问!
索 引 号 11640112MB16480600/2023-00053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3-09-12
责任部门 灵武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重点工作
所属“五公开” 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关于做好灵武市县域商业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各乡镇(街道办)、各重点商贸流通企业: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县域商业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相关要求,为充分发挥中央资金撬动作用,进一步提升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成效,切实提高县域商业项目建设质量和效益,现就做好2024年、2025年项目储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金支持方向

(一)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

1.支持升级改造一批乡镇级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等,完善冷藏、陈列、打包、结算、食品加工等设施设备。鼓励人口聚集的乡镇,推进乡镇集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完善设施设备,传承地域特色和传统习俗,提高市场综合治理水平,更好地满足农村居民日常购物、社交等需求。

2.支持连锁商贸流通企业通过特许加盟、联营联销供应链赋能等方式,新建或改造一批村级连锁便民商店,加强对夫妻店、小卖部等村级现有商业网点的标准化改造(≥20家),发展新型乡村便利店,拓展多元化零售业务。

3.支持有实力、有信誉的商贸流通企业综合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促进业务流程和组织结构优化重组,创新商业模式,提高经营质量和效益。

4.支持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生活服务与现代农业、乡村旅游、加工制造等特色产业跨界融合,增强服务业推动生产、促进流通、扩大消费的功能。

(二)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

1.引导县域商贸流通骨干企业或物流骨干企业新建或改建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快递物流站点,根据实际需要,配备自动分拣线、立体货架、新能源配送车、智能取件终端等设施设备,提高物流配送效率,增强服务能力。

2.发挥连锁商贸流通企业自建物流优势,整合县域邮政、供销、快递、商贸等物流资源,开展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等物流共同配送服务,降低物流成本。支持每个县新建或改造提升1个县级商贸物流配送中心,开展共同配送。

3.支持邮政、供销、快递、商贸流通等主体市场化合作(≥2家),整合各类快递、配送等物流资源,改造提升县乡物流配送中心、快递中转站等物流节点,开展共同配送,实现统一仓储、分拣、配送、揽件,建立完善的农村物流共同配送服务规范和运营机制,提高配送效率,降低配送成本。

4.支持电商平台、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在具备条件的县城,改造提升物流设施设备,通过自建物流、第三方物流体系,对接本地零散的商超、便利店,精准匹配周边消费订单需求,为居民提供高效便捷的到家服务。

(三)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

1.支持农村中小流通企业依托已有平台资源,提升区域数字化服务水平,为企业提供成本低、实用性强的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推动数字化应用从销售前端向采购、库存、配送等全过程延伸,加快线上线下融合。

2.支持邮政、供销、传统商贸流通企业提升经营理念,升级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及运营管理模式,整合上下游供应链资源,从传统商品批发、零售向上下游一体的供应链管理服务平台转变,增强对县域商业发展的引领带动作用。

3.支持大型流通企业下沉供应链,推广新型交易模式,为农村便民商店、个体商户提供集中采购、销售分析、店面设计、库存管理等服务,增强农村实体店铺的经营水平和抗风险能力。

4.支持县域大型经销商、代理商等商贸龙头企业,进行市场化整合协作,加强物流分拨中心、前置仓等设施建设改造,为区域内商贸流通企业、便民商店、农民合作社等提供统一采购、统一仓储、统一配送等服务,建立适合县域发展水平的消费品、农资流通网络。

(四)增强农产品上行动能。

支持各县依托优势农业资源建设改造一批具有产后商品化处理和跨区域配送功能的产地集配中心、产地仓等设施,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配备农产品分级、加工、仓储、包装、冷链等商品化处理设施设备,补齐农产品供应链“最初一公里”短板,提高农产品商品化处理和错峰销售能力。

(五)提高生活服务质量供给。

支持邮政、供销、商贸流通企业从传统批发、零售向综合性服务转变,整合购物、订餐、家政、职介、租赁、同城配送等服务,提高社区、村镇生活服务的便捷性和服务质量。

二、支持方式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第八条,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资金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方式,不允许挤占、挪用。奖补资金设置双上限(补贴比例及补贴上限),待项目建成且验收合格后,以核定的实际有效投资额确定奖补金额拨付企业。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谋项目就是谋发展,抓好项目遴选工作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和基础。各乡镇(街道办)、各部门要对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及本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紧密结合当地实际,统筹考虑年度目标及总体目标,与财政、发改、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充分沟通,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筛选推选项目,确保遴选项目高质量。

(二)精准谋划储备。各乡镇(街道办)、各部门要聚焦县域商业体系中市场缺位和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发挥县城和乡镇的枢纽、节点作用,因地制宜、科学有效选择实施项目,切实做到项目落地实、建设内容实、计划投资实、建设周期实,确保选报项目能如期开工,并在年内完成建设。前期项目较少的县(区)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工作统筹力度,谋深谋细工作思路,尽心尽力谋划项目,确保工作不掉队。市级主管部门要发挥承上启下作用,认真做好项目遴选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项目入库无遗漏。各级商务、财政部门要统筹财政资金的使用,加强财政资金在基建投资事项、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产地冷链设施建设等相关专项资金衔接,避免重复投入。

(三)突出项目示范引领。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方向,梳理谋划具有示范性、引领性的项目。一要立足改善乡镇商贸市场缺位的角度,以乡镇人口基数、辐射范围为基础实施商贸中心建设项目,着力打通城乡商品供应链,拓展消费新业态新场景。二要立足商业设施服务群众功能的角度,加快商业快递整合进程,推动物流快递共同配送,增强项目服务延续性,发挥出利民、便民、富民的普惠作用。三要立足推动商业高质量发展的角度,建设一批前置仓和中转仓,提高村镇和社区生活服务质量和便捷性并加强标准和品牌应用,强化农产品赋能和商品转化率。项目建成后能够使城乡生产和消费更加紧密、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渠道更加畅通、农产品赋能和商品转化功能持续增强、农村消费和农村收入不断提升。

(四)严格报送时间。请各乡镇(街道办)、各部门认真指导企业做好项目申报,编制好项目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完整有效。请各乡镇(街道办)、各企业将2024年—2025年储备项目初审名单于2023年9月26日前报灵武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