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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81-125/2019-00061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灵武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成文日期:2019-05-16
责任部门:灵武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发布日期:2019-05-16
名 称:灵武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灵武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银川市和灵武市委、市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安排部署,全力推进我局扫黑除恶工作取得实效,根据《灵武市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开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灵党办【2019】20号)和灵武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阶段督导工作方案》(灵党办【201921号的通知精神,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把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把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有机结合,把扫黑除恶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坚持打早打小、标本兼治、专群结合,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目标任务

提高政治站位,明确责任分工,以商务、供销及招商引资企业领域为重点,以规范行业监管和优化服务能力为着力点,大力推进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整治工作。

(一)集中整治重点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操纵、经营“黄赌毒”及组织暴力传销、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行拉人入伙、劫掠敲诈钱财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3、利用高利引诱、弄虚作假等方式非法吸收存款、非法放贷和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4、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5、干部职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责任领导:马立鸣

责任科室:办公室、商务室、投资促进室、供销社

(二)商务领域整治重点

6、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问题;在商贸集市、商场、超市、二手车市场、加油站点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责任领导:方庆宁

责任科室:商务室

(三)供销领域整治重点

7、破坏供销系统工作秩序,侵占社有资产谋利的黑恶势力;长期占用社有资产拒缴租金的黑恶势力;在社有资产征地、拆迁、租地、工程建设等工作中组织闹事、阻挠重点工程建设的黑恶势力;在供销系统建设中强行供应建材,强装强卸,随意欺压、威胁商户及业主的黑恶势力,以及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非法侵吞、占有供销社社有资产的黑恶势力;

责任领导:李海燕

责任科室:供销社

(四)招商领域整治重点

8、在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建设过程中涉及征地、租地、拆迁、项目工程建设等方面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招商引资项目推进建设中,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的黑恶势力。

责任领导:马生云

责任科室:投资促进室

工作安排

本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整治行动共分三个阶段:

(一)集中摸排阶段。牢固树立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引,深化行业治理、源头治理的工作意识,对我市商贸、供销及招商引资工作领域突出问题全面调查摸底,梳理线索,建立台帐,为全市集中整治工作夯实基础。

(二)集中整治阶段。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要时刻保持高压态势,主动防范,针对管辖领域内存在的突出问题,要认真分析、收集证据、排查上报,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推动整治行动深入开展,确保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

(三)自查总结阶段。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自查自验并总结上报,建立重大问题工作台帐,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主要措施

(一)强化政治攻势。严格落实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原则,健全舆论引导和舆情会商处置机制,配合有关部门,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发现、封堵、删除有害信息,严防负面舆情扩散。

(二)广泛动员发动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治工作,公布举报电话、信箱,动员群众举报、揭发涉黑涉恶犯罪和“保护伞”线索;发动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三)收集排查线索。局全体干部职工要在专项整治工作和日常工作中全方位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排查发现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及时向局党局和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报告,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梳理、分析、调查后市扫黑办报告、移交。

(四)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既打黑恶犯罪,又打幕后 “保护伞”,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防其坐大成势。要认真摸排、清查参与涉黑涉恶企业经营、出资入股的党政干部,严肃查处干扰办案、为黑恶犯罪分子通风报信、袒护说情的党政干部。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上突出位置,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 勇于担当,敢于碰硬,加强组织领导、检查督促,旗帜鲜明地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办案。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切实发挥职能作用,按照职责分工和专项斗争要求,加强检查指导,确保各项工作部署在本单位落实到位。

(二)严格落实责任。局党组书记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一级抓一级, 层层抓落实。对分管领导干部开展专项斗争重视不够、组织不力、不履行扫黑除恶职责,对黑恶犯罪发现不及时、整治不彻底、打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发现“保护伞”线索不追查、不报告、不移交的依纪依法问责。

(三)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严禁党政干部插手案件干预司法活动、司法内部人员违规过问案件、办案人员与特定关系人不正当交往”的三项规定,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整治行动取得阶段性胜利

灵武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2019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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