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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生成日期 2019-03-05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责任部门 灵武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灵武市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关于印发《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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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灵武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灵扫黑办【2018】1号)及中共灵武市委办公室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灵武市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开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灵党办【2019】20号)和《灵武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阶段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加强扫黑除恶工作,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任务,为进一步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有序开展,现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银川市及我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会议精神及相关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定决心,广泛动员,营造声势,形成合力,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得到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灵武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对扫黑除恶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银川市和市委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做到重大部署、重大措施、重大案件及时研究、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请示。

坚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推进反腐败斗争相结合。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党政干部“零容忍”,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严肃查处参与涉黑涉恶犯罪以及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

坚持边打边建、标本兼治。注重发现日常工作管理防控漏洞、薄弱环节和制度规范空白短板,建立健全防范打击涉黑涉恶犯罪长效机制,着力完善制度体系,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与打击非法宗教活动相结合,加强党员、干部、职工日常教育管理,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三、工作任务

全面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要意义、重要领域、重要内容及相关会议精神,推进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彻底铲除本行业、本系统黑恶势力“保护伞”,加强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打造平安单位建设,形成清风正气良好工作环境。

  1. 工作措施

    1、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充分利用新媒体微信微博等平台以及通过在各大商场、集贸批发市场、招商引资企业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涂刷墙标等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意义、相关内容,发动群众踊跃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线索;运用典型案例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成效,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集中宣传工作成果,大力宣传我市扫黑除恶工作重大部署、工作成效,集中宣传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的果断行动和重大战果,及时总结和宣传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成效和做法,形成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的强大舆论力。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单位一把手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业务科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确保宣传效果。

(二)落实工作任务。抽调局综合办公室、投资促进室、商务室及供销相关工作人员,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局综合办公室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手册、宣传标语及宣传条幅的印制工作;商务、供销具体负责行业管辖范围内(商场、集贸市场、物资供应等)管理服务对象的宣传工作;投资促进室具体负责招商引资企业的宣传工作。各相关责任人要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宣传工作任务,不断开创专项斗争宣传新局面。

(三)严守工作纪律。领导小组工作人员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保密意识,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严守保密纪律和宣传纪律,落实归口管理,及时梳理、分析、上报涉黑涉恶相关线索。


                                    灵武市商务和经济技术合作局

                                            2019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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