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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81-125/2019-00032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灵武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成文日期:2019-07-25
责任部门:灵武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发布日期:2019-07-25
名 称:商务和投资促进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商务和投资促进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武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灵政办发[2019]82号)精神,不断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银川市和灵武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明确我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任务,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升我局政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严格依法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范围、程序履行公开义务。

(二)坚持全面真实原则。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要如实公开,并保证信息充分、真实有效。

(三)坚持及时便民原则。按照规定对应当公开的事项,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马立鸣

副组长:苏文义  

成  员:顾登华  郭海新  马行远  杨  婷   马玉英

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顾登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日常工作。

四、主要任务

(一)持续推进重大决策和执行公开。认真管理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及时公开重大决策事项及推进决策执行和落实情况;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要主动通过政务公开网站公开。

(二)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工作,并根据动态调整情况及时做好信息更新和公示;及时公开涉及我局权力事项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废止、失效情况。做好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的公开,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则上都要公开答复全文,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

(三)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优化政策解读、新闻发布机制,完善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完善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健全完善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保证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的畅通;各业务科室应按照法定时限、规定程序进行答复,保障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五、不予公开的内容

(一)属于国家秘密的;

(二)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三)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

(四)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政务公开涉及决策、执行、监督各个环节,必须把政务公开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统筹起来研究部署,整体推进,形成综合效应。把政务公开列入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突出问题。

(二)严格政务公开审批制度。公开信息由各相关科室按要求提供公开信息内容,经分管领导把关、单位主要领导同意,才能进行公开。

(三)做好信息安全及保密管理工作。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局办公室及各科室负责人要严格把关,任何信息未经审核一律不得发布,任何涉及国家安全和有保密要求的信息均不得发布。


                                 灵武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2019年7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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