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个体工商户、行业协会等:
为贯彻落实《中共灵武市委办公室 灵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扩大消费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灵党办〔2025〕61号)精神,进一步扩大内需,激发我市消费潜能。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关于扩大消费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相关政策的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主要包括《关于扩大消费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中涉及的支持“买宁夏·卖全国”、打造消费新场景、优质品牌产品“出圈”、传统消费提档升级、开展特色促消费活动等五项具体政策。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须在灵武市依法登记注册(除会展企业外)、纳税、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包括:商贸流通企业(含电子商务企业及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相关市场主体。
(二)申报企业、个体户及相关市场主体在2025年度至申报奖补政策期间,未被列入失信主体“黑名单”、未受到行政、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并无其他违法违规记录。
(三)申报材料所涉及的时间范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申报程序
(一)组织申报。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个体户及相关市场主体需根据《灵武市2025年关于扩大消费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相关政策实施细则》(附件2)要求,提供与申报政策相对应条目的印证资料。
(二)评审认定。市商投局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申报相关政策条目的企业进行实地核查和资料初审,并联合相关部门进行复审。
(三)公示与拨付。经第三方核查、部门复审后符合条件的企业及相关主体,市商投局报请市政府研究后,在灵武市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经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按规定程序拨付资金。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企业需如实填报《灵武市2025年〈关于扩大消费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相关政策申请报告》(附件3)及相关政策申请报告(附件4),并承诺所申报的项目及提交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提供相关的印证资料,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nxlwzs@163.com);申报企业名称、财务票据企业名称、涉及的相关材料中出现的名称及内容须保持一致;提交的材料复印件按照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财务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除企业公章外须加盖财务章。
(二)报送时间。申报资料请于2026年2月12日前报送至灵武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逾期将不予受理。
(三)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政策》附则及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关于扩大消费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
2.灵武市2025年关于扩大消费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
相关政策实施细则
3.灵武市2025年度《关于扩大消费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
施》相关政策申请报告(模板)
4.具体申报条目申请表
灵武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2026年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电话:4027883 邮箱:nxlwzs@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