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于9月20日至10月10日开展“约惠灵州·818优品好物”长枣电商销售活动,其间通过电商销售灵武长枣1005万斤,销售金额达4500万元。截至2025年10月19日,共有9家企业申报条目一,13家企业申报条目2。经专家初审后并征求市公安局、税务局、发改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意见建议,形成了《灵武市“约惠灵州·818优品好物”长枣电商销售活动奖补名单》,现公示如下。
条目1:活动期间,按照申报企业(个人)最高的三日销售单量(按平台结算为准)进行汇总、排序,前五名企业(个人)每单补贴0.8元,按照名次最高补贴分别不超过3万元、2万元、1万元、0.6万元、0.4万元。
拟奖补名单:
宁夏大鹏鲜生商贸有限公司 3万元
宁夏富曼网络科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2万元
宁夏沐林杨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1万元
宁夏众农亿客食品有限公司 0.6万元
灵武市紫缘花坊 0.4万元
条目2:活动期间,21天总销售长枣斤数的前五名企业(个人),每斤补贴0.1元,按照名次最高补贴不超过3万元、2万元、1万元、0.6万元、0.4万元。
拟奖补名单:
宁夏农优漠源农牧专业合作社 3万元
宁夏灏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万元
宁夏万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1万元
宁夏塞上优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0.6万元
灵武市富成枣产业专业合作社 0.4万元
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1日—11月27日,公示期间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灵武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反映。
通讯地址:灵武市灵州大道8号宣传文化中心西侧,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杨茹涵,电话:0951-40278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