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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81-113/2019-00043 文  号 银生态灵发〔2019〕45号 生成日期 2019-06-19
责任部门 生态环境局灵武分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所属“五公开” 结果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关于对银川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76号 《关于加强基层环保能力建设的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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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督查室:

民革银川市委会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环保能力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合理配置县级和乡镇环保机构编制。以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落实为抓手,持续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着力解决群众关心和影响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保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环保“获得感”。加强环保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对环保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执法本领,提高执法水平,培养环保铁军。结合2019年2月机构改革,我局环境监察大队增加了5名参公编制(其中2名为局内调整、3名为新增编制)。按照“三定方案”规定,我局核定行政编制8名,领导职数4名(一正三副),现在职在编人员7名(包括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4名,副主任科员非领导职务1名,科员及以下2名),空缺的1名行政编制已报灵武市组织部参加2019年选调生招考。核定下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为:环境监察大队,副科级参公事业单位,核定编制18名,实有人员10名;环境监测站,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10名,实有人员10名。

二、设立基层相应环保机构。一是局机关内部设置大气、水、土壤、环保督查等专门岗位,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二是加快推进环保部门与乡镇(街道)联合执法的长效监管机制,强化环保、蓝天行动宣传力度,建立健全乡镇(街道)、村环境监测网点全覆盖。成立了灵武市环保公安中队,在全市各乡镇、街道和高新区成立环境巡查站,全面负责辖区内水、气、土壤污染防治及散乱污企业、养殖场、屠宰场等污染源的监管,切实提高环境监管精细化、规范化水平,确保执法全覆盖、监管无盲点。

三、加大基层环保能力建设投入。近年来,财政部门不断加大环保工作经费,2016年以来政府保障水质监测费用210万元、污染源普查费用74万元,建设了“智慧环保”、河道水质在线监测、东沟人工湿地等项目,分别投入585.58万元、1370.4770万元、10946.3万元。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配备执法车辆2辆,自治区生态环境执法局配备了移动执法设备箱(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打印机、录音笔、扫扫描棒、数码相机)5套、高清拍摄仪3台、执法记录仪13台、PDA终端15部。2018年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纳入参公管理。

四、优化执法环境一是铁腕整治环境污染,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坚持重典治乱,铁拳铁规治污,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坚决防止问题反弹。二是强化工业污染源日常监管,加快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通过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切实强化对工业污染源的日常监管,严肃查处超标排放、无证排污等违法行为,加大工业污染源环境风险排查整治力度,消除环境隐患。三是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严格贯彻落实《银川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前经济责任、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安全生产责任告知办法》。因环保问题共追责问责科级及以下干部60人(其中:2016年约谈5人、问责5人,2017年约谈1人、问责15人、给予党政纪处分3人,2018年约谈24人、问责6人、给予党政纪处分6人)。

五、创新工作方法。一是结合新时期环保形势发展,不断探索工作方式方法,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加强与公安、司法部门的联动机制,深入开展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加大环保法及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交移送4个配套办法实施力度,围绕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等重点任务,集中开展环境执法专项行动。2016年以来,共处罚环境违法行为50家次、罚款206.5万元,关停取缔企业1家,行政拘留2人,查封扣押企业6家,停产限产企业9家。二是积极搭建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平台,2017年开通了“灵武环保”微信、微博公众号,在灵武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设有信息公开栏目6个、后台公示栏目10个。及时回应群众关注的环保热点和焦点问题,受理回复环保投诉,确保投诉处理率达到100%。

六、进一步强化环保网格化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全市环保监察工作任务,落实环境保护责任,环境保护工作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方针,按照“属地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属地管理为主”“谁主管,谁负责”“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建立了责任体系及问责制度,实行属地监管与分级监管相结合、行业监管与综合监管相结合,有序地推进环境监察和保护工作。健全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出台《灵武市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灵蓝天办发〔2016〕6号)、《灵武市环境保护网格员考核办法》(灵蓝天办发〔2017〕20号)、《灵武市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暂行规定》(灵党办〔2017〕108号),在全市构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全市共划分为102个单元网格,明确300多名网格监管员。以全市行政区域为单位的一级网格有1个,网格监管人员8名。以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各园区管委会为单位的二级网格10个,网格监管人员30名。以各行政村、社区所辖区域、重点污染源企业、有环境风险的规模以上企业为单位的三级网格共计91个,网格尽管人员291名;其中,以各企业为单位的三级网格8个,网格监管人员8名、以社区为单位的三级网格13个,网格监管人员52名、以村级为单位的三级网格70个,网格监管人员231名。

七、进一步健全环保队伍基础保障。我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环境保护监测津贴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100号)《关于调整国家信访局信访岗位津贴实施范围和标准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77号)文件精神,对专职从事环境监测、信访一线业务的工作人员申请发放监测津贴和信访津贴,目前都已发放到位。同时,环保工作压力大、任务重,在目前的高压态势下,基层环保部门加班是常态,下一步将按照《新公务员法》积极落实加班补助。

八、加大培训力度。一是每年组织相关工作人员积极参加环境统计、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源自动监控、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固废、危废管理、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岗位培训等,组织公务员、参公人员积极参加干部教育网络培训,不断提升干部业务素质。执法人员须通过相关考试、持证上岗。二是提高环境监测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比重,我局环境监测站共有10人,其中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占70%。下一步亟需解决基层环保机构人员不足、人员业务素质相对较低的问题。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灵武分局

                          2019年6月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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