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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中央环境保护“回头看”及专项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对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第十九项即银川市“回头看”整改措施清第十一项整改工作销号验收情况公示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0-12-08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根据《银川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2020年验收销号工作方案》的要求,现对完成整改的情况进行公示。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及整改要求

反馈意见:一些整改工作拖拉散漫。2016年督察反馈指出工业园区环境污染问题群众反映强烈,但此次回头看仍然发现一些问题。宁夏32个工业园区,产业主要集中在煤化工、电力、纺织、能源、材料等领域,层次低、规模小。

包抓领导: 李鸿儒

责任单位:灵武市委和政府、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工信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

整改目标及措施:

(一)2019年4月底,按照‘一县一园区’的要求,以国家级开发区和发展水平较高的自治区级开发区为主体,整合相邻、相近的开发区,将全市现有的8家工业集中区整合优化至5家,并实现‘一个园区,一套班子’,进一步明确整合后产业定位,切实提高环保准入门槛,园区布局和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空间布局、总量管控、环境准入等方面运用环境影响评价成果,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一律不得审批。

(二)2019年10月底前,园区管委会要按照《自治区开发区产业名录及主导产业指导目录》,严格按照已确定的主导产业和限制发展产业名录,提出促进主导产业发展的意见或办法,制定限制发展产业转移和淘汰工作表、路线图,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激发创业创新活力,稳定提升工业园区的发展质量与水平。

(三)园区管委会要深入推进循环化改造、规范发展和提质增效,加快推进工业园区配套环保设施建设,切实提高园区的发展质量与水平,推动开发区绿色发展、安全发展。  

(四)园区管委会要压实污染防治的责任,2019年4月底前,要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拉条挂账,加大监管力度;2019年12月底前,完成环境污染问题整改工作。

(五)坚持重拳治污,铁腕执法,建立健全相应制度体系,严格执法,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重打击;对恶意违法排污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物质、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整改结果

一是完成园区整合优化。根据《自治区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和《银川市开发区整合优化和改革创新实施方案》,2018年12月,银川高新区管委会完成了园区整合优化工作,明确了园区产业定位,在日常园区入园工作过程中严格执行主导产业和限制发展产业名录,2019年以来新建项目严格按照园区总体规划、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等进行产业布局和项目建设。

二是明确园区产业定位。按照《银川都市圈开发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19版)》(宁工信园区发〔2019〕172号)关于园区扶持产业目录的要求,银川高新区编制完成了《灵武市现代纺织(羊绒)产业发展规划(2019-2025年)》《灵武市再生资源循环经济示范区产业发展规划》两个产业规划,正在编制《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临港产业园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同时经排查,园区现有企业中不存在限制发展产业。

三是完善园区环保设施。加快推进工业园区配套环保设施建设,建成了灵武市第二污水处理厂3万m3/d和灵武市第三污水处理厂2500m3/d,出水水质均可稳定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排放标准。临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3万m3/d已具备通水条件,再生资源马家滩C区污水处理厂1000m3/d主体建筑已完工。建设完成了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场及综合循环再利用项目,作为银川高新区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场。

四是推进园区循环项目建设。建成灵武市再生资源集散基地项目并投入运行,进一步规范再生资源废旧金属回收企业。正在加快建设宁夏兴捷报废汽车回收有限责任公司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绿色化提标改造项目,建成后将规范报废汽车拆解行业。

五是加强环保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园区重点排污企业的检查力度,确保达标排放。园区重点污水排放企业均建有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所有污水经企业预处理达到行业排放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二次集中处理,污水处理率达到100%。全面摸排园区企业排污处理设施、在线监测设备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加强日常监管,确保达标排放。

三、整改验收情况

按照《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整改要求,对明确的整改措施进行了落实,达到了整改目标,经验收组验收检查,符合销号条件,同意销号。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8日至14日 ,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灵武市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951-8633449

联系地址:灵武市羊绒城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灵武市中央环境保护“回头看”及专项

                                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20128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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