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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水环境 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第1项整改 任务销号验收情况公示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0-01-07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根据自治区《关于做好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对完成整改的情况进行公示。

一、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及整改要求

反馈意见:入黄排水沟整治还不到位。2017年13条重点入黄排水沟中,仍有10条水质为劣Ⅴ类,其中四二干沟等7条部分指标较2016年有所恶化。

整改目标及措施:

根据《银川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水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修订稿)》(党办〔2019〕13号)文件明确整改目标及措施:

(一)2019年10月底前,完成银新干沟、四二干沟、永二干沟、中干沟、灵武东沟工湿地建设,2019年12月底前,完成第二排水沟(滨河湿地扩整连通工程)人工湿地建设。同时,加强运维管理,确保发挥生态环境效益。

(二)深入开展入排水沟工业企业直排口综合整治,进行统一编码和管理,明确责任主体,逐一登记建档。通过取缔一批、清理一批、规范一批排污口,切实加大整治力度。

(三)加强重点入黄排水沟沿线城镇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四)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重点整治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等,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

(五)2019年12月底前,6条重点入黄排水沟水质综合评价基本达到Ⅳ类标准。

三、整改结果

(一)压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

针对督察组反馈意见,我市高度重视、主动认领、积极整改,一是印发《灵武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水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灵党办〔2019〕26号),明确了水专项第1项整改任务的包抓领导、责任部门、完成时限、目标及措施,以反馈问题整改到位、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到位等为总体目标,以强化组织领导、强化验收销号、追责问效倒逼责任落实等为保障,确保水专项第1项任务整改到位。二是印发《关于成立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灵党办〔2018〕131号),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为组长、市长为第一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现场调研和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推进整改。三是印发《灵武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水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2019年验收销号工作方案(灵环督整改办20199,严格标准和程序,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和虚报谎报等行为。

(二)建成人工湿地,发挥环境效益。

灵武东沟是银川市主要入黄排水沟之一,按照银川市“十三五”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要求,灵武市2017年计划实施灵武市东沟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项目。

该项目2017年1月20日取得《关于灵武市东沟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灵发改发201723),3月10日取得《关于灵武市东沟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灵发改发201752),6月13日取得《关于同意灵武市东沟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灵环函2017144),7月4日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201734,2018年1月2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642103201801020103)后开工建设。

项目总占地面积53.36hm2,采用EPC总承包模式进行项目建设,共包括四个部分:三沟合一潜流湿地、三沟合一表流湿地、大河子沟表流湿地、破四沟表流湿地。具体内容如下:

(一)三沟合一潜流湿地,位于东沟、大河子沟及总干沟的汇合口,建设用地10.48hm2设计最大水处理能力5万m³/d,采用复合垂直流工艺,主要建有蓄水塘、生物塘、泵站、单元池、在线水质监测系统

(二)三沟合一表流湿地,从潜流湿地南侧的环路开始,至滨河大道桥止,主要建有子槽和浅水湾,总长度为4247m,有效面积17.19hm2

(三)大河子沟表流湿地位于甜水河水库下游和旗眼山水库上游之间,总长度1072m,有效面积16.31hm2,设计最大水处理能力2万m³/d,主要建有前置塘、溢流堰、梯田等。

(四)破四沟表流湿地,位于滨河大道杨洪桥两侧,全长1600m,面积为9.38hm2,设计最大水处理能力1万m³/d,主要建有子槽和浅水湾。

该项目于2018年6月建成通水调试,2018年8月份开始稳定运行,12月19日通过工程竣工验收,12月26日通过水质在线监测设备自评验收,2019年1月26日通过竣工环保验收专家组验收。

2019年5月15日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委托专业运维公司(宁夏万嘉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运维管理,确保持续稳定发挥生态环境效益5月15日至今,污水处理总量达785万方,出水水质由第三方检测公司每月进行检测,目前共检测7次,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水排放标准。

规范管理入黄排水沟沿线排污口,强化污水处理厂运维管控

2016年银川市重点入黄排水沟污染综合整治,灵武市依法封堵取缔了西部机场集团宁夏机场有限公司污水排放口、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雨水排放口,现仅依法保留2个排污口,分别是灵武市第一污水处理厂、第二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口。

灵武市第一污水处理厂2007年建成投运,设计处理能力3.5万m³/d,采用卡鲁赛尔2000型氧化沟工艺,2015年5月实施提标改造工程,12月10日通过工程竣工验收,12月31日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2018年12月27日,原灵武市环境保护局核发排污许可证(编号:12640112MBOX9799XH001Z),有效期至2021年12月26日。

灵武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总设计处理能力3万m³/d,2016年6月建成1.5万m³/d规模,设计出水水质一级B标准,2018年2月提标改造及扩建完工通水采用“水解酸化池+A2O+深度处理”工艺,实现总设计处理能力3万m³/d,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2018年7月26日完成提标改造竣工验收10月4日工艺流程提标改造完成并进水调试10月23日完成提标改造工程设备及工艺验收12月1日完成竣工环保验收,2019年9月6日完成项目整体验收出水水质稳定达标2019年6月28日,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核发排污许可证(编号:12640112MB1862198T001Q),有效期至2022年6月26日。

为确保第一污水处理厂、第二污水处理厂持续稳定运行,发挥最大效益,我市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第三方专业运营公司(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运维管理,综合防控、及时解决污水处理厂可能出现的各方面问题,确保出水持续稳定达标排放,该公司已于201991日正式接管污水处理厂

深入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所有规模养殖企业配套污防设施

一是印发灵武市深入推广农业“三减”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灵2018〕212号),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增施有机肥和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截至目前,全市粮食作物配方肥覆盖率和到位率达90%;农作物优良抗病虫品种应用率达100%、统防统治面积达60%;施药机械标准化率达80%;推广耕地质量提升集成技术13.6万亩,有机肥应用25.5万亩。2019年全市化肥使用量2.82万吨,同比减少15.1%;化学农药(含除草剂)使用量61.15吨,同比减少15.45%。二是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配套建设堆粪场(化粪池)、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实施雨污分流等,全市124家规模养殖企业畜禽粪污资源化设施配套率均达100%,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100%。

多措并举,2019年第四季度入黄排水沟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根据银川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市水质监测情况通报,灵武市东沟入黄口水质2019年10月份为地表水Ⅲ类、11月份为Ⅱ类、12月份为Ⅲ类,第四季度整体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

、整改验收情况

经验收工作组对水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1项任务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查、调阅整改任务内业资料,认为灵武市切实压实整改责任、强化组织领导、严格标准和程序,通过建成运行东沟人工湿地、强化东沟沿线污水处理厂运营管控、深入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有力措施,2019年第四季度东沟入黄口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实现入黄口水质达到地表水Ⅳ类的目标。验收工作组一致认为灵武市完成了水专项第1项整改任务,同意通过验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灵武市市场监管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0年1月7日至2020年1月14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灵武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电话:0951-4020765

联系地址:灵州大道北侧银川市生态环境局灵武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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