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麦垛山煤矿冬季蓄水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做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2月27日至2019年3月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1-4020765
联系人:灵武市环境保护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麦垛山煤矿冬季蓄水池项目 | 宁夏银川市灵武市马家滩镇麦垛山煤矿,起点:北纬37°47'16.82",东经 106°39'04.82",终点:北纬37°47'19.06",东经106°39'07.62" | 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麦垛山煤矿 | 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524.01万元 本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东部地区,行政区划隶属银川市灵武市宁东镇和马家滩管辖。在标高1409处建造蓄水面积为19273㎡,蓄水平均度按2.2米计算,蓄水池的蓄水容积为4.24万m³,能够满足冬季有效蓄水量4万m³/a的要求。 | (1)水环境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排放的生活污水和施工作业产生的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麦垛山煤矿现有污水站处理;施工产生的废水较少,在施工现场设置沉淀池,将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做施工场地的抑尘用水,不外排。 (2)废气 主要是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及车辆运输产生的尾气和倾倒渣土时产生的扬尘。对无组织排放源,本工程采用洒水防尘措施,以确保粉尘达标排放。机械设备产生的废气主要为NOX、CO等燃油废气,通过采用含硫低的轻质柴油、选用达标排放的车辆和注意保养车辆等措施来减少废气污染物的排放量。 (3)噪声 主要是建筑过程中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主要声源为挖掘机、推土机、运输车辆等,自然衰减对环境影响较小。 ⑷固体废物 ①该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来自蓄水池、输配水管道的开挖土方,本项目土方开挖量约为21000m3。挖方土全部运输至矸石回填场区复用于矸石堆覆土碾压。 ②生活垃圾 项目生活区在煤矿厂区内部,依托于煤矿生活垃圾处理。因施工期各种影响是短期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