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排污许可证核发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宁夏东义镁业有限公司的排污许可申请做出许可决定,现将排污许可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2月2日-2019年2月12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灵武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0951-4020765
通讯地址:灵武市环境保护局
单位 | 许可事项 | 有效期限 | 备注 | |
宁夏东义镁业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水污染物 | 三年 | |
烟(粉)尘:54 t/a 二氧化硫:5 t/a | / |
根据排污许可证核发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宁夏东义镁业有限公司的排污许可申请做出许可决定,现将排污许可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2月2日-2019年2月12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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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许可事项 | 有效期限 | 备注 | |
宁夏东义镁业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水污染物 | 三年 | |
烟(粉)尘:54 t/a 二氧化硫:5 t/a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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