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局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银川市生态环境局的决策部署,将法治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相结合,推动我局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工作健康发展,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现将2024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认真学法普法,切实增强法治意识
1.严格执行会前学法制度。局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前坚持会前学法,组织参会人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生态环境保护行业法律法规等内容,强化纪律意识,推进学习党内法规常态化制度化。2024年共开展会前学法20余次。
2.落实领导干部常态化学法用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严格执法,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了党支部年度学习计划,并组织开展集体学法和案例警示教育,强化纪律意识,推进学习党内法规常态化制度化。同时积极参加司法部门、生态环境系统举办的各种法律法规培训。2024年以来,我局共组织干部集体学法80余人次,所有干部均完成了宁夏干部网络学院网络学习等平台的各项学习任务,参学率和完成率均为100%。同时积极组织开展年度学法考法工作,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生态环境系统法律知识测试,参考率100%,合格率100%。
3.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工作责任制,将普法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建立完善执法事前、事中、事后普法制度,把普法工作贯穿执法全过程。注重在执法、管理、服务各环节全过程开展面对面普法宣传,及时解疑释惑,把履行职能、文明管理、严格执法的过程变成生动有效的普法实践活动。在对企业进行帮扶指导时,坚持“普法走在执法前”的服务型执法理念,结合实际案例进行深入讲解,提醒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要严格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结合实际案例进行深入讲解,引导企业遵纪守法,扎实做好环境问题整改,推动生态环境普法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4.扎实推进社会面普法。积极开展特殊节点法治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六五环境日”、“世界地球日”、“民法典宣传月”、“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普法节点,通过设置宣传台、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彩页、宣传环保袋等宣传品接受群众问询等方式面向社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学法、懂法、用法意识。举办了2024年“湖城之夏 灵武欢歌”六五环境日主题文艺演出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进一步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和生态环境领域的法律法规,活动现场参观演出人次约1000余人。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海报等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履行公益普法责任,引导和帮助社会群众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2024年度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投入经费约15万元,发放宣传手册1000份,宣传品2000份;依托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大众媒体进行环保法律知识和典型案例发布宣传40余次。
(二)严格规范执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1.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我局环境执法人员严格执行全过程记录制度,包括填写执法记录、使用执法记录仪等;同时对重大处罚决定,报上级生态环境部门法规科及时进行法制审核,并征求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通过召开案件审查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行政处罚结果,规范执行处罚过程;对办理的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按要求通过网站及时进行公开。
2.开展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按照要求开展日常环境行政执法工作,按照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制作的行政执法文书格式,制作行政处罚文书,并规范执法用语、流程等。同时,通过积极参加银川市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接受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案件评审,极大提升了我局环境行政执法水平。
3.开展“双随机”监管。根据《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及事项清单的通知》制定分局部门内部随机抽查工作计划、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等,按照宁夏生态环境移动执法系统(即“双随机”系统)要求,开展日常随机监管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950余人次,检查企业463家次,按标准完成双随机执法检查任务。
4.严格环境执法处罚。加强依法行政,规范法治行为。坚持把一般程序案件全部纳入法制审核范围,报请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法制部门审核,保障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确保每一件行政处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理适当。认真落实“三项制度”,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的主动、全面、准确、及时。2024年度,我局对涉及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14件,行政处罚13件,罚款83万元,通报批评5件,已下达处罚告知1件。办理“3.28”薛家沟倾倒废液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0人,对涉及的生态环境损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追偿。
二、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局党支部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始终把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放在首要地位,在局党支部的领导下,制订印发了2024年“八五”普法学习计划及2024年普法工作计划,保证普法工作扎实有序开展,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高效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党支部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多次召开支委会会议和局务会议,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章、党规、党纪,加强领导干部学法机制建设,推进学习党内法规常态化制度化。
(三)督促履行依法行政。局主要负责人多次主持召开支委会、专题工作会等,研究讨论相关重大问题,加大督促力度,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督促其他班子成员依法行政,在生态环境管理中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建设。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照规定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和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实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2024年没有出现行政复议不被支持或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的情况。聘请法律顾问负责对我局执法案件、规范性文件进行法制审核和合法性审查。
三、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专业法律人才欠缺。目前我局执法队伍建设与新形式、新情况下的实际工作需求尚有差距,执法人员结构配置不全面,法律方面的专业人员还有所欠缺,执法人员专业知识有待提升。
(二)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工作人员对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法治意识还不够强,不习惯不善于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法律手段来管理和处理行政事务。
(三)执法监管力量不足。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环境违法行为呈现出多样化、隐藏化的特点,同时近年来的环保法律法规变动较大,日常监管和各类专项行动持续开展,加之社会对生态环境的关注度越来越高,要求也越来越严格,环境污染投诉逐年增多,工作量增大,我局环境行政执法人员偏少,年龄普遍偏大,执法力量薄弱,存在疲于应对环境执法监管和矛盾纠纷处理的现象。
四、2025年工作计划
(一)持续推进强化部署。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不断完善领导干部依法决策、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阳光下运行行政权力,推动形成完整的法治制度体系。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对法治建设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年度重点工作,明确完成时限和责任部门,并抓好落实。严格执行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并做好公示工作。
(二)持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学习法律法规知识频次,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执法队伍的法治意识、业务水平,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不断夯实网格化监管机制,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进一步强化环境监管,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素质。
(三)持续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水平。落实法律顾问驻点制度,对重大案件执法提供法律支持服务;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法制审核、全过程记录三项制度,落实“放管服”要求,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法治培训力度和覆盖面,提升执法队伍执法能力和水平,确保在案件办理中能准确地运用法律法规条款,并在落实过程中注重证据收集、过罚相当等细节问题,充分体现公正性、公平性和合理性。
(四)持续做好监管系统管理及学习工作。继续落实做好双公示信用数据报送及政务事务系统梳理、“互联网+监管”系统事项报送工作。此外,按照依法治市办安排,督促落实分局执法人员及干部职工的学法考试。
(五)持续提升环境监管能力。深入贯彻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格建设项目的环境准入,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开展各类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加强环境执法和监管力度,提升环境执法监管水平,严厉打击各类恶意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