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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生态环境局灵武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3-29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一、2023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1.强化统筹部署。局党支部始终把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放在首要地位,在局党支部的领导下,制定印发了2023年“八五”普法学习计划及2023年普法工作计划,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落实。

2.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多次召开支委会议和局务会议,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党章、党规、党纪,协调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

3.督促履行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指挥棒”作用,局主要负责人多次主持召开支委会、专题工作会等,研究讨论相关重大问题,加大督促力度,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督促其他班子成员依法行政,在生态环境管理中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努力做到法治建设与生态环境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

(二)认真学法普法,加强法治教育

1.落实会前学法制度。将会前学法作为一项制度,作为培养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的重要载体,严格执行。局党支部召开支委会前坚持会前学法,组织参会人员认真学习《宪法》《民法典》及生态环境保护行业法律法规等内容,不断提升党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2023年开展会前学法10余次。

2.积极开展领导干部学法普法教育。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严格执法,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了党支部年度学习计划,并组织开展集体学法,同时积极参加司法部门、生态环境系统举办的各种法律法规培训。2023年以来,我局共组织干部集体学法80余人次,所有干部均完成了“法宣在线”、宁夏干部网络学院网络学习等平台的各项学习任务,参学率和完成率均为100%。同时积极组织开展年度学法考法工作,网上学法学分达标率100%、应考人员报考率100%、参考率100%、合格率100%。

3.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法等制度。按照规定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和出庭应诉等制度,局领导班子按要求在年终大会上进行年度述职述法报告,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严格落实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实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本年度没有出现行政复议不被支持或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的情况。

4.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建立完善执法事前、事中、事后普法制度,把普法工作贯穿执法全过程。注重在执法、管理、服务各环节全过程开展面对面普法宣传,及时解疑释惑,把履行职能、文明管理、严格执法的过程变成生动有效的普法实践活动。开展“执法服务普法先行”专项行动,以“强素质、强服务、强担当、强斗志”能力作风建设年为抓手,通过入企发放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手册,在对企业进行帮扶指导时,结合实际案例进行深入讲解,引导企业遵纪守法,扎实做好环境问题整改。

5.扎实推进社会面普法。加强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结合“六五”环境日、“低碳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开展《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行政处罚法》《黄河保护法》等各类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将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引入社会、企业、群众,倡导群众从自身做起,保护生态环境,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海报等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履行公益普法责任,引导和帮助社会群众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2023年度印制各类法律法规1200册,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投入经费约10万元,依托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大众媒体进行环保法律知识和典型案例发布宣传30余次。

(三)严格执法用法,提高法治水平

1.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我局环境执法人员严格执行全过程记录制度,包括填写执法记录、使用执法记录仪等;同时对重大处罚决定,报上级生态环境部门法规科及时进行法制审核,并征求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通过召开案件审查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行政处罚结果,规范执行处罚过程;对办理的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按要求通过网站及时进行公开。

2.开展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按照要求开展日常环境行政执法工作,按照银川市市生态环境局制作的行政执法文书格式,制作行政处罚文书,并规范执法用语、流程等。同时,通过积极参加银川市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接受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案件评审,极大提升了我局环境行政执法水平。

3.开展“双随机”监管。制定《银川市生态环境局灵武分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宁夏生态环境移动执法系统(即“双随机”系统)要求,开展日常随机监管工作。对灵武市污染源进行梳理,确定年度重点污染源22家,一般污染源41家,特殊污染源12家,2023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125人次,检查企业504家次,按标准完成双随机执法检查任务。

4.严格环境执法处罚。加强依法行政,规范法治行为。坚持把一般程序案件全部纳入法制审核范围,报请银川市生态环境局法制部门审核,保障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确保每一件行政处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理适当。认真落实“三项制度”,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的主动、全面、准确、及时。2023年度,我局办理行政处罚案件9起,共计罚款176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一)专业法律人才欠缺。目前我局在编干部无法律专业人才,疲于应对新形势下的案件审查和法规服务工作,只能依赖法律顾问应对当前局面,缺乏专业知识保障。

(二)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工作人员对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法治意识还不够强,不习惯不善于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法律手段来管理和处理行政事务。

(三)执法监管力量不足。因近年来的环保法律法规变动较大,日常监管和各类专项行动持续开展,加之社会对生态环境的关注度越来越高,要求也越来越严格,我局环境行政执法人员偏少,年龄普遍偏大,执法监管力量严重不足,存在疲于应对环境执法监管和矛盾纠纷处理的现象。

三、2024年工作计划

(一)持续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制定分局2024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理念,加强法治意识培育,坚决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加强干部职工学法、懂法、尊法、守法水平。

(二)持续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重点抓好《宪法》《民法典》《环境保护法》《行政复议法》、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1+4”系列文件等新实施的法律法规宣传。此外,提前谋划做好分局执法人员的学法培训工作,不断创新形式,提升法治建设成效。

(三)持续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水平。落实法律顾问驻点制度,对重大案件执法提供法律支持服务;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法治审核、全过程记录三项制度,落实“放管服”要求,优化营商环境。

(四)严格执法完善法制审核流程。对于故意非法排污、情节恶劣的环境违法行为严格查处,持续保持环境高压态势,同时,严格执行自由裁量标准,对于符合行政处罚免责情形的,及时督促企业整改提升,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五)持续做好监管系统管理及学习工作。继续落实做好双公示信用数据报送及政务事务系统梳理、“互联网+监管”系统事项报送工作。此外,按照依法治市办安排,督促落实分局执法人员及干部职工的学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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