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已启用无障碍浏览系统,欢迎点击访问!
文  号 灵工信发〔2020〕29号 生成日期 2020-12-04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责任部门 灵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灵武市工信局关于印发《今冬明春火灾防控 工作方案》的通知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各企业:

现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灵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顾晓婷  1829581235)


  今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冬春季节天气寒冷、风大物燥,历来是火灾高发、多发的季节,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工信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灵武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灵安委办发〔2020〕50号)部署要求,工信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21年3月底,集中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重要讲话及指示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理念贯穿到安全生产全过程,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重大活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精准治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成立以工信局局长蒋伟为组长,副局长李文彬为副组长,各科室干部为成员的工信局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火灾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督促指导和督查检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报送工作信息。各企业是冬春火灾防控直接责任主体,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分管负责人要亲自督办,具体人员要严格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工作安排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0年12月5日前)。各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召开部署会议,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宣传发动,逐级动员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2月6日至2021年3月25日)。工信局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工作任务,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行动,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全力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3月26日至2021年3月31日)。各企业要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自查自改,领导小组对各企业及辖区各单位工作情况开展集中督查考核验收,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四、重点任务

(一)深化消防安全执法检查。工信局联合相关执法部门分行业、分领域开展执法检查,对尚未整改的问题隐患跟踪督促,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形成闭环。

(二)加强针对性消防安全治理

1.进一步加强企业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突出生产、存储等重点环节,及时化解消防风险,消除安全隐患。不得乱接乱拉电气线路,疏散楼梯间、疏散走道不得存放杂物,生产车间、车棚等要严格落实用电安全管理。组织人员开展对办公场所、生产场所、施工工地等消防安全检查。全面清理杂草、枯木等易燃物,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2.扎实开展民爆物品“排险除患”行动。大力开展民爆物品储存、运输领域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加强企业、民爆物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做好防火、防爆等工作。积极开展隐患自查自改活动,找出问题顽症,列出隐患清单,注意跟踪整改。

3.加强燃气安全防范工作。各企业要开展燃气安全自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4.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要组织人员开展消防隐患排查,电气设备是否按相关消防技术标准设置、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道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电缆井、管道井等公共区域以及电表箱处是否存在可燃杂物,做好电气火灾防控工作。

(三)提升消防安全素质。围绕“关注消防、生命至上”主题,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大力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将消防安全纳入员工职业技能培训内容,加强对生产领域和从业人员的消防培训演练。针对特种作业等重点人群,加强安全培训,严格规范操作流程,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提示,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四)强化基础消防安全管理。各企业要组织人员对楼梯间、通道、安全出口、生产车间等消防安全基础区域开展安全检查,落实夜间巡逻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五)做好重要节点安全防范工作。元旦、春节、元宵节前,组织对企业进行安全检查,紧盯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安全生产,民爆储存等环节,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安全形势稳定。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要分时段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加强值班值守,在重点场所和部位重点巡防看护,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全面降低火灾风险。

(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结合冬季火灾防控特点完善应急预案,规范应急程序,做好消防培训和消防演练,提高火情隐患的应急处置和自救能力,要落实必要的经费、装备和物资保障,做好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

五、工作措施

(一)开展培训,提升应急能力。2020年12月10日前,各企业要对管理人员、车间负责人、安全员、值班人员等组织开展专题培训,理清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责任,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火灾防控应急处置能力。

(二)集中自查,细化两类清单。2020年12月15日前,各企业要深入开展自查自改,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对发现的问题要分类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各项任务措施要照单整改、照单落实、照单销账,形成工作闭环。

(三)联合检查,确保整改到位。根据自查自改情况,对发现的隐患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督促限期整改,按照全部清零销账。

(四)健全管理,强化综合监管。工信局将对检查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提请政府挂牌督办,要挂牌一批、公告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场所。对严重失信、隐患久拖不改的企业及其责任人,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管理,实施联合惩戒。对风险突出、情况复杂的隐患企业,采取专家指导、执法服务等方式帮助解决。

六、工作要求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企业及安全生产负责人必须落实主体责任,把今冬明春火灾防控纳入议事日程,安全生产主管领导要亲自带队检查消防安全工作,增强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排除火灾隐患,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二)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各企业要加大自身隐患排查力度,加强自我监督,及时上报安全生产有关情况,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隐瞒不报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工信局将联合有关部门依法做出处理。

(三)坚持综合治理。各企业要把今冬明春的火灾防控工作与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紧密结合起来,依法加强行业消防管理和火灾防范,强化协作配合,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集中消除一批火灾隐患。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