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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生成日期 2020-12-03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责任部门 灵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市工信局2020年“12·4”国家宪法日暨 “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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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也是“七五”普法的收官之年,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再掀高潮,根据《中共灵武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关于印发<2020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20年“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从11月下旬开始到 12月中旬。“宪法宣传周”活动时间为12月2日至12月8日。

二、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三、重点宣传内容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

(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疫情防控等相关法律法规;

(五)“七五”普法工作成就。

同时结合工作实际,把宪法学习宣传与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精准脱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以及群众需求、社会热点、业务工作等有机结合,确定贴近实际的宣传重点,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

四、主要活动

(一) 开展宪法学习和培训班活动。进一步加强对我局领导干部宪法教育,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宪法教育,积极落实党委(组)中心组宪法主题学习,同时组织全部干部参加宪法知识培训班。

(二)参加全区2020年宪法·民法典知识有奖竞答活动。发动全体干部参加11月30日至12月10日,“宁夏法治”微信公众号面向全区开展的以“弘扬宪法精神,扎实推进民法典实施”为主题,以宪法民法典为主要内容的有奖征文和竞答活动。

(三)开展媒体集中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新媒体,集中做好宪法内容及精神的宣传,突出国家宪法日宣传周主题, 营造人人学宪法的浓厚氛围。利用官方微博平台广泛传播有关宪法宣传的文章、微视频等法治文化作品,以通俗易懂、 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宪法精神,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

(四)开展宪法进企业活动。深入工信局辖区工业企业,面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重点宣传宪法法律对国有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的保障和规范,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五、 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确保宪法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深刻认识学习宣传宪法的重大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担当,认真组织开展好各项学习宣传活动,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

(二) 强化宣传措施。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突出宣传重点,创新宣传方式,利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和手段、鲜活生动的语言和事例,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使宪法走入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众,增强全社会特别是公职人员的宪法观念。

(三)提升宣传实效。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能,紧密结合

“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推动形成宪法学习宣传大格局,不断增强法治宣传的感染力和吸引力,提高宪法学习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灵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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