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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81-102/2020-00017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灵武市工信局 成文日期:2020-08-18
责任部门:灵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2020-08-18
名 称:关于印发《工信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工信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灵工信发〔202016

  

关于印发《工信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按照《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银工信发2020109)和《灵武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灵安委发20205)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灵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8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工信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加强工信系统工业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从根本上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根据《灵武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灵安委发20205)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结合工信系统实际,决定于2020年6月至2022年底,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自治区、银川市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机制,落实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着力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消除安全隐患,着力深查、细查、严查,着力补短板、堵漏洞、扫死角,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安全生产事故。

  二、主要任务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一是组织单位干部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各企业要积极组织职工集体观看专题片,并拍照留档。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在学习专题会议上安排安全生产相关专题理论学习,各企业组织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学习,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三是加强宣传贯彻。结合每年“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进企业等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形成集中宣传声势。

(二)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一是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各企业要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全覆盖的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每个岗位员工的安全职责;落实企业安全负责人在重要事件节点的安全责任,要在岗在位,确保安全,建立“层层负责、人人负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二是推动有限空间作业和民爆企业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本企业实际情况,加强动态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2021年底前,各行业领域企业要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三是2020年底前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加强企业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记录,防止漏管失控,做到有查有记录,有隐患有整改,实现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落实向主管部门和全体员工报告的安全隐患、问题排查治理情况的“双报告”制度。四是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各企业要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用足用好安全生产费用,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五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施设备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2020年底前,民爆企业要达到三级以上安全标准化。

(三)实施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企业要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通报、报告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标准,明确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岗位、各设备设施排查范围、内容、频次和要求,特别要强化对重大危险源等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建立起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要根据行业标准,针对每一风险点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和清单,实现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报告、监控、治理、销号的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达到隐患排查治理可监控、可追溯效果。推动企业隐患自查自报自改常态化,对查出的隐患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重大隐患严格落实“分级负责、领导督办、跟踪问效、治理销号”制度,及时向市工信局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发动并激励员工主动排查、发现举报事故隐患。自身安全监管力量不足的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安全规范,定期组织专家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安全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安全检测和隐患排查治理。

(四)加强各类危险源安全管理。企业应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和建档,采用先进技术手段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现场动态监控,定期检测评估,制定应急预案,完善控制措施,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并与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实现联网。对具有较大或以上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应建立运行、巡检、维修、保养的专项安全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事故应急处置卡,配备消防、防雷、通讯、照明等应急器材和设施,根据生产经营设施的承载负荷或者生产经营场所核定的人数控制人员进入。对可能导致事故的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应急设备设施和撤离通道等。定期组织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体检式安全评估,确保始终处于安全可靠状态。

(五)加强有限空间安全管理。一是确认有限空间。要摸清本企业有限空间情况,并建立管理台账,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有限空间作业严格实行作业审批制度作业前必须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并将危险有害因素、防控措施和应急措施告知作业人员二是加大培训力度。要对本企业所有有限空间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确保作业人员掌握有限空间作业基本安全知识,具备有限空间作业的技能。三是强化应急救援要制定可靠有效的有限空间事故应急预案,并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四是逐项确认有限空间作业要求。必须采取通风措施,保持空气流通;必须对有限空间的氧浓度、有毒有害气体(如一氧化碳、硫化氢等)浓度等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合格后,方可作业;作业现场必须配备呼吸器、通讯器材、安全绳索等防护设施和应急装备;  作业现场必须配置监护人员;作业现场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保持出入口畅通;严禁在事故发生后盲目施救。

(六)民爆企业安全专项整治。一是严格落实“双报告”制度(2021年底前)。民爆企业对排查出的隐患、治理整改相关资料,及时向市工信局报送并在例会上向全体与会员工通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形成定期向主管部门和全体员工报告的安全隐患、问题排查治理情况的“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全体员工的监督、检查。二是开展隐患排查(2020年底前)。隐患排查分为基础管理和库区现场两类,基础管理类市工信局每年至少排查一次,库区至少一季度一次。要在日常巡查、每月检查的基础上加大对库房管理、装卸、运输作业等环节的随机抽查力度;严格按照《银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银工信发2020109中的要求,对标梳理、严格排查,认真整改,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时限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三是健全企业风险防控机制一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便是》(GB 18218)、《民用爆炸物品重大危险源便是》(WJ/T9093)等标准辨识风险点,判定风险等级,形成本企业的风险点统计清单;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逐一落实企业、班组、岗位管控责任,实现安全风险源头管控,夯实民爆安全事故预防保障能力;在重点区域和场所醒目位置布设警示告知标牌,库房要列为独立风险点管理,明确告知主要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应急措施和警示标识等;及时向市工信局报送风险点统计清单。三是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培训(2020年底前)。安顺民爆公司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培训管理人员,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档案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档案。严格按照《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和销售企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工信厅安全〔2018〕77号)《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和销售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大纲》(工信厅安全〔2019〕94号)等有关规定,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从业培训率要达到100%。四是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2022年底前)。民爆企业要针对安全设施设备不完善、定量定员不符合规定、现场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围绕各类民爆物品储存设施开展拉网式排查治理。以第二轮危险化学品专家指导服务为抓手,督促危化品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 36894-2018)和《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 37243-2019)等标准规范,在2020年底前完成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的确定。民爆企业要保持足够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严禁超设计量储存,并尽可能减少储存量,防止安全风险外溢。2022年底,民爆企业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率达到100%,全面提升民爆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三、具体措施

2020年6月到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各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专项行动工作计划,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专项行动,明确责任人,细化分工方案,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治理(2020年6月至12月)。各企业对照此次

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主要内容、时限要求和相关行业法律法规等,认真开展深入细致的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对自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逐一登记、建档,自行整改落实,各企业对检查出的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降低风险,并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实现闭环管理,各企业要不定期将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向工信局报备。坚持把保证人身安全放在大排查大整治的首要位置,对查处的隐患要当作事故予以重视。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企业要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专家指导服务、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将对各企业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督促企业及时整改,深入分析工信系统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逐项推动落实相关措施和制度。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企业要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提上企业发展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关组织机构,任务分工到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

(二)全面落实责任。各企业要扛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依法全面履责,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抓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员发动、自查自纠、整改落实,通过此次专项整治,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深层次问题,以更大的力度、更有效的措施、更完善的制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改进监管方式。将联合有关执法部门进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察暗访,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彻底解决。邀请专家帮助解决企业安全生产难题,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对专项整治自查自改不落实、存在重大隐患或发生事故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开展集中培训教育。对发生事故的企业,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强化督导服务各企业要将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纳入企业发展重要工作内容,市工信局不定期开展督促指导,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重点任务。联合有关部门和专家对企业开展检查工作,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组织专家深入企业一线,帮助相关解决生产过程中安全管理、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改造等重点任务推进过程中的难题,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请各企业于每月月底将问题隐患清单和制度措施清单(见附件1和附件2)报送灵武市工信局406室。

联系人:顾晓婷  联系电话:4038776

  箱:lwsgxj@163.com

  

附件:1.问题隐患清单(参考样表)

2.制度措施清单(参考样表)


  

附件1

XXX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问题隐患清单(参考样表)

填表单位:  联系人:  电话:  填报日期:

序号

问题隐患

是否属于

重大问题隐患

问题隐患

涉及的主体单位

问题隐患来源

整改措施

完成情况




































填表说明:1.“问题隐患”主要填报: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隐患;

     2.“问题隐患涉及的主体单位”主要填报:问题隐患所在的单位以及涉及的其他单位;

          3.“问题隐患来源”主要填报:查找问题隐患的主体单位,企业自查,区分为自治区转办,市、县相关行业领域自查,以及举报、移交等;

4.“整改措施”主要填报:具体责任单位针对发现的问题隐患所制定的整改措施;

  

  

  

附件2

XXX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度措施清单(参考样表)

填表单位:  联系人:  电话:  填报日期:

序号

制度措施

推广情况

责任单位

备注


























填表说明:1.“制度措施”主要填报:各企业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中,总结提炼的典型

经验做法和形成的具体制度措施;

2.“推广情况”主要填报:各企业推广措施的目的、范围、具体举措以及推广的效果;

3.“责任单位”主要填报:制度措施的推广主体,即由谁来负责推广;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