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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生成日期 2019-05-21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责任部门 灵武市工信局 所属分类 部门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灵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工作方案 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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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企业:

根据《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灵武市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灵政办发〔201960号),为做好质量认证体系建设工作,现将《灵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灵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5月21日


灵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灵武市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实施方案》(灵政办发〔201960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及市委五届六次全会安排部署,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按照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和质量提升行动的总体部署,强化全面质量管理,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标准和方法,全面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二、工作目标

经过3年努力,我市质量认证行业管理日益规范,全市各类企业组织企业认证数量大幅度增加,质量基础更加牢固,尤其是中小微企业质量管理意识和质量管理能力明显增强,主要产品、工程、服务尤其是消费品、食品农产品的质量水平明显提升,形成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质量品牌。

三、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和指导质量提升行动的有序开展,成立质量提升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我局质量提升行动的组织领导成员如下:

组长:  蒋伟    局长

副组长:牛学山  副局长

成员:  马学锋  办公室主任

焦奕锦  科员

杨金微  科员

四、工作任务

(一)加强重点领域质量认证体系建设

1、加快推进现代农业质量认证,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围绕农业供给侧改革,在现代农业“五大基地”大力推广有机产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引导鼓励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实施良好生产规范、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管理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等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规范。积极开展“国家良好农业规范认证示范区”创建活动,培育一批高端农产品和农业认证品牌,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2019年,推动兴唐、昊王、中玺等5家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建立HACCP体系。

2、打造灵武制造质量认证特色,助力质量安全。鼓励羊绒企业参与国家、行业、地方、团体标准的制(修)订,以标准为引领,使羊绒系列产品开展高端品质认证,更好地促进产品质量提升和产品品牌建设,进一步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

3、推进服务业质量认证,助力服务提升。积极开展养老机构、医疗、旅游等各类服务业认证,创新质量管理方式,推进标准化建设,提升服务整体品质。

4、加强生态环境质量认证,助力环境保护。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开展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促进企业履行环境保证社会责任,减少污染排放。冶金、水泥、平板玻璃要按照化解产能相关标准要求,积极推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能源管理体系整合认证。鼓励重点工程优先使用绿色产品认证的建材产品、切实增强绿色产品的有效供给。

(二)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标准和方法,增强高质量发展能力。

5、开展企业质量诊断服务活动。结合“双创双服”,在工业企业、建筑施工企业、服务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开展企业质量认证现状抽样调查,摸清质量管理状况认证需求。组织认证领域技术专家深入中小微企业开展义务质量诊断和认证咨询,提供认证增值服务。

(三)加强质量认证监管,提高高质量治理效能。

6、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严禁未获强制性认证产品进入市场,确保认证有效性和公信力,加强社会宣传,使生产者、销售者能够自觉做到不出厂、不销售未获得强制性认证的产品,销售者能够自觉做到不出厂、不销售未获得强制性认证的产品,消费者不购买未获得强制性认证的产品,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推动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全面实施的良好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企业要高度重视质量体系建设工作,将质量认证体系建设列入企业议事日程,统筹安排部署,明确工作目标,制定配套措施,共同推动方案实施,将建健全质量认证工作协调机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我市质量体系建设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企业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通过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开展宣讲解读、员工培训等专题宣贯活动,传播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普及质量认证知识,推广获得质量认证产品,合理引导生产消费,不断提高质量意识和诚信意识,大力弘扬质量文化、工匠精神和企业家精神。

(三)加强督促检查。各企业作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主体,要切实做好有关工作,认真梳理工作推动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调整改进工作措施,推动任务落实。工信局质量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各有关企业开展质量认证体系巡查工作,确保各企业将质量认证体系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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