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兴黔风电项目(变更用地)项目,2018年12月30日,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关于灵武兴黔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宁发改审发〔2018〕123号),同意项目建设。因调整选址风机数量较多,考虑场内地形及风能资源等因素,最终确定需调整风机机位37台。2020年6月29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关于灵武兴黔风电项目部分机位调整事宜的复函》,对于提出的原有37台风机机位进行优化调整。项目用地总规模19.2051公顷,使用林地面积8.8078公顷。其中:按使用林地性质分:均为永久使用林地。按使用林地类型分:防护林林地0.5412公顷,其他林地8.2666公顷。按林种分:防护林0.5412公顷。按地类分:特殊灌木林地0.5412公顷,未成林造林地5.7525公顷,其他林地2.5141公顷。按权属分:灵武市马家滩镇人民政府国有林地1.1458公顷,灵武市白土岗乡人民政府国有林地5.8646公顷,灵武市马家滩镇西三村集体林地0.7294公顷,灵武市白土岗乡海子井村集体林地0.4406公顷,灵武市白土岗乡新火村集体林地0.6274公顷。按森林类别分:国家级二级公益林地0.1321公顷(均为特殊灌木林地),地方公益林地8.6757公顷(特殊灌木林地0.4091公顷,未成林造林地5.7525公顷,其他林地2.5141公顷)。按林地保护等级分:Ⅱ级保护林地0.1321公顷(均为特殊灌木林地),Ⅲ级保护林地8.6757公顷(特殊灌木林地0.4091公顷,未成林造林地5.7525公顷,其他林地2.5141公顷)。按工程类别分:退耕还林工程1.7974公顷(均为2003年退耕还林地),三北防护林工程0.3743公顷,其他林业工程4.7828公顷。按起源分:人工林6.2937公顷。按优势树种分:特殊灌木林地和未成林造林地内优势树种均为柠条。
现根据项目建设及林地使用需要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2024年9月27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与公示单位联系。
联系电话:0951—4513246
灵武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