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浙能宁东发电有限公司建设国能浙能宁东发电有限公司厂区北侧防洪防汛设施项目(项目代码:2110-640181-04-01-852482),该项目于2023年8月28日,由灵武市审批服务管理局核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批准该项目建设。经现场勘验,本项目拟使用林地面积0.4491公顷,均为永久使用林地。拟使用林地按权属单位分:均为灵武市马家滩镇人民政府国有林地;拟使用林地按地类分:均为特殊灌木林地;拟使用林地按森林类别分:均为地方公益林地;拟使用林地按林地保护等级分:林地保护等级均为Ⅲ级;拟使用林地按工程类别分:均为其他林业工程;拟使用林地按建设用途分:均用于防洪防汛设施建设;拟使用林地按使用林地类型分:均为防护林地。在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办理相关手续且负责具体实施。现根据项目建设及林地使用需要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2024年5月27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与公示单位联系。
联系电话:0951—4513246
灵武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