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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12MB1647965B/2024-00077 文  号 2024年 第 1 号 生成日期 2024-05-28
责任部门 灵武市自然资源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绿化造林
所属“五公开” 管理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关于全面深化林长制改革 统筹推进林草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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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全市林业和草原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五次、六次全会部署要求,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生态宝地,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和美丽宁夏建设。

一、坚持科学绿化,全力打好黄河“几字弯”攻坚战

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建设,完成营造林3.6万亩(营造灌木林0.1万亩,退化林修复3.5万亩),草原生态修复2.9万亩,争创国家森林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坚持防沙与用沙相结合,适度发展“光伏+”等绿色生态沙产业,扎实推进灵武市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建设。要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绿,以水定绿、量水而行,以雨养为基础,科学确定营造林模式。要坚持适地适树,科学选择绿化树种草种,积极采用林木良种、乡土树种草种进行绿化,林木良种使用率≥70%。要紧盯乡村废弃地、边角地和未利用地,见缝插绿、植绿增绿,城乡绿化要适当增加当地的彩枝彩叶树种应用。要加强调运苗木检疫,严禁使用带疫苗木。要充分发挥绿化委员会的统筹协调作用和林长制的引领作用,聚合相关部门工作力量,整合资源、发挥优势,合力攻坚、务求实效,定期调度重点工作落实,确保完成年度黄河“几字弯”攻坚战目标任务。

二、深化山林权改革,持续激发林业发展内驱力

按照《关于深入推进山林权改革加快植绿增绿护绿步伐的实施意见》,引导社会资本和社会团体投资参与生态保护修复,聚焦“林地确权、资源交易、价值转化”三方面持续发力,巩固山林权改革成果。积极争取多渠道投资林业草原建设,实施社会资本修复草原1800亩、退化林修复2000亩。全面推进“以地换林”“以林养林”措施落地见效,积极开展山林权及国有山林地林下空间资源交易,力争年内完成一笔交易。试点推进碳排放权改革和排污权入市交易,将宁夏白芨滩生态修复与灌木林碳中和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成国家级森林生态系统定位观测研究站,积极申报灌木林碳汇测算项目,启动碳汇测算交易相关工作。开展长枣产业发展提升行动,加快推进长枣研究院实体化运行,修订灵武长枣扶持政策,实施灵武长枣品牌管理及提升工程,年内灵武长枣产业综合产值力争达到1亿元。

三、守牢生态安全,织密林草安全防护网

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是红线、底线、生命线”的理念,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组织体系,完善安全制度,加强技术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加强施工机械作业安全管理和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自然资源领域安全事故。各级林长要坚决扛起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强化部门协同配合,紧盯重点地区、重要时段,实行网格化管理,聚焦火源管控、隐患排查、宣传教育、应急处置等重点工作,健全完善精细化防控责任体系,切实筑牢人民防线。加强林草有害生物防控,要坚持以林草有害生物绿色防控为导向,规范使用中央及本级财政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树干捕虫网防治沟眶象0.04万亩(1万株)、食叶害虫防治1.4万亩,全力做好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预警,建立健全林草有害生物检疫御灾体系,坚决打赢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攻坚战,确保林草资源安全。

四、落实问题整改,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坚决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和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等整改落实。结合森林督查、草原变化图斑核查处置、湿地问题专项整治等,扎实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林草湿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查处整改非法侵占林地、临时使用林地监管不到位、违法违规使用草原等问题。对已完成罚款和没收程序的例行督察图斑,报批建设用地进行销号。对历年违法图斑进行清理,列入拆除的尽快督促乡镇进行拆除,可以举证销号的尽快收集资料举证;可以采取备案的,尽快督促乡镇备案,年底前确保历年违法图斑清零。持续开展“清风”“网盾”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行为。严格推行禁牧封育、禁伐限伐、禁烟禁火,切实保护好来之不易的造林成果。

五、强化体系运行,增强林草资源管理能力

持续推进林长制组织体系运行,进一步明确各级林长职责,全面形成市级总林长负总责、市级副总林长抓指挥协调、乡村级林长抓落地实施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强化林长巡林督导,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区域林草资源保护发展的问题,充分利用林长制智慧管理系统做好林长制工作监管,完善各类工作信息内容。加强基层“一长两员”精准调度、精细化管理,提升林草资源实时动态监管水平,增强林草资源信息化管理能力。落实落细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建立的“林长+”协作机制,加强林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等工作的衔接,提升林草领域执法能力和水平,坚决守好林草资源保护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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