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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12MB1647965B/2025-00244 文  号 声明号2025第151号 生成日期 2025-12-01
责任部门 灵武市自然资源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不动产登记管理
所属“五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关于刘自仁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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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自仁因保管不善,将宁(2022)灵武市不动产权第2016009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自仁

202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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