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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81-112/2021-00013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1-01-11
责任部门 灵武市自然资源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不动产登记管理
所属“五公开” 服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关于张韬不动产权证遗失公告声明号2021第0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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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韬因保管不善,将位于灵武市西大街北侧西环家园11#楼6号房的不动产权证(灵武市不动产权第00015727号、灵国用(2006)第0617号)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公告作废,现该不动产权证书从即日起声明作废,现已向我中心申请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期限:十五个工作日

声明人:张韬

202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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